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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一,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向美国加州一家联邦法院表示,将撤销对2022年上映的电影《惠特尼·休斯顿:我想与某人共舞》的投资者和制作方提起的诉讼。此前,索尼指控他们未经许可在电影中使用了24首休斯顿的热门歌曲。
索尼音乐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它将以偏见为由驳回此案,这意味着它不能重新提起诉讼。上个月,双方向法院表示,他们已经达成了和解,但需要更多时间来最终确定(具体地和解条款)。
双方的发言人和律师都没有立即回应置评和提供更多信息的请求。
休斯顿于2012年去世,1983年与Arista唱片公司签约。Arista现在归索尼音乐所有。
索尼音乐在今年2月提起的诉讼中表示,它将在2022年将休斯顿的音乐授权给制作人Anthem Films制作其传记片和原声带。这部电影于当年晚些时候上映,全球票房近6000万美元。
索尼指控安森公司未能支付电影中出现的热门歌曲的授权费用,包括《我想和某人跳舞》、《我怎么知道》和《我永远爱你》。
根据诉讼,Anthem向索尼音乐表示,它将在收到马萨诸塞州欠它的钱后向其付款。索尼音乐表示,Anthem后来以与其他被告签订合同为由,拒绝签署还款协议。
该诉讼要求至少360万美元的赔偿金,并要求法院下令停止所谓的侵权行为。被告从未在法庭上对这些指控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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