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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二,阿拉斯加航空(Alaska Airlines)在与维珍集团(Virgin Group)的商标诉讼案中败诉。
去年,伦敦一家法院裁定,尽管维珍不再使用维珍品牌,但维珍仍有权获得商标专用权。
维珍航空有限公司和维珍企业有限公司成功地辩称,阿拉斯加有义务在2039年之前每年支付大约800万美元的“最低许可使用费”。
该公司表示,维珍航空与维珍美国公司(维珍美国公司于2016年被阿拉斯加航空母公司收购)在2014年达成的一项商标许可协议,即使阿拉斯加航空停止使用其品牌,维珍航空也需要每年支付一笔费用。
去年,伦敦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裁定,最低许可费是“为使用维珍品牌的权利支付的固定费用,无论该权利是否被使用”。
阿拉斯加航空公司曾辩称,一项要求其每年为其无意使用的商标支付800万美元的协议“在商业上是荒谬的”,并试图推翻该裁决。
但本周二,伦敦上诉法院驳回了维珍的上诉,法官斯蒂芬·菲利普斯(Stephen Phillips)在一份书面裁决中表示,维珍对协议的解释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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