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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广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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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商标淡化构成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审理,明确指出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当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既要防止对自由表达、适度模仿的过度限制,更要避免对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空间的随意挤压。

案情:

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张其持有的图片、图片等注册商标在“计算机软件”等商品服务上构成驰名商标,起诉河南某某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售卖油条等食品中使用图片、图片标识侵害其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各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又主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点评:

本案裁判结果准确把握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限制竞争之间的利益平衡,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于如何理解商标侵权与自由竞争的法律界限、明确了合理借鉴与市场混淆的区别、鼓励商业创新和保障竞争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阿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侵犯“阿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体现了“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减少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

案情:

广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其经营的餐饮店铺招牌上突出使用“阿强酸菜鱼”文字标识,在该餐饮店的菜品宣传板、菜单上使用“阿强酸菜鱼”的文字标识,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侵犯了“阿强”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2年12月9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行政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签署《行政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侵权人向权利人赔偿20万元。2023年1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行政调解协议书》予以司法确认。

点评: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创将行政处罚的“刚性”、行政调解的“柔性”和司法确认“强执性”相结合,以案建制。本案是全国首宗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办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其经验做法在2023年5月入选广东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向全省推广。

3.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标识案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标识案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食品安全,又涉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在办理过程中综合考量,进行全链条打击,确保既能实现对商标所有人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根据案情对案件适用企业合规制度,防止因办案导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案情:

侵犯“益禾堂”注册商标标识案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办理的较大规模的涉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实施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益禾堂”商标标识的塑杯、吸管、封口膜等商品的行为,缴获货物高达200万余件。2022年至2023年期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先后对10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均已获有罪判决,其中2家涉案公司适用企业合规制度已整改完毕。

点评:

涉及食品行业知识产权案件,不仅侵害商标所有人的权益,也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专案的办理,通过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食品安全,同时也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现长效合规经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4.“增城荔枝”“增城挂绿”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治理作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形成保护合力,针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违规或错误使用地理标志“增城荔枝”“增城挂绿”的行为进行治理。

案情:

2023年5月,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多家网络销售商户存在违规使用“增城荔枝”“增城挂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情况。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前往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连锁店、大型商超等地开展问卷调查,了解辖区群众地理标志保护认识情况;同时就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保护。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当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职能部门立即对涉案商家进行检查,促使一批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商家落实整改。同时开展“清源”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合力整治规范辖区地理标志市场,合计出动检查人员242人次,摸排各类线下市场31个,摸排检查主体623个。

点评:

地理标志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不特定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为提升区域品牌公信力,促进区域经济有序发展提供了助力。该案的办理也为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实践。

5.广州某公司大规模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本案是我市公安机关、版权管理部门、文广旅版权执法部门共同参与查处的新型侵犯著作权典型案例。该案传销式侵权形式新颖,组织分工严密,涉案侵权作品数量巨大,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手段多,侦查打击难度高。该案的成功查办有力震慑了教育培训领域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维护出版物管理秩序和互联网经济秩序。

案情:

广州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侵犯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口述作品930部、中国A出版社出版文字作品123部、中国B出版社出版文字作品412部。该行为涉嫌犯罪,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广州市公安局刑事立案查处。经全力协作,该案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刑事拘留3人,缴获教辅类、法律类、金融类、医学类、财务类等侵权电子图书、视频作品超过100万部,累计涉案金额超过500万,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

点评: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证据多为电子数据证据,具有高科技性、易改变性特点,是“行刑衔接”证据转化的难题所在。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从严把握,积极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获取了大量扎实的证据。案件移交广州市公安局后,经办人员继续积极在电子数据取证、数据分析等专业技术方面提供协助,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和广州市公安局相互协同配合确保了实现证据转化的有序衔接。

6.英国A公司诉深圳B公司、惠州C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对于重大涉外案件,要自觉克服自我矮化的道德劣势影响,坚持依法对境内和域外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本案裁判注重辨析法理,充分论证,为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贡献中国智慧。

案情:

A公司从英国国防部受让名称“表面涂层”、专利号ZL98807945.3号的发明专利。其认为B公司、C公司制备的手机外壳侵犯了该专利。应其申请,2018年3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至B公司进行调查,取得勘验照片57张、视频15段,抽样取证单体样品和手机支架摆放制具,并将上述物品委托检测。华南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对“支架表面涂层”出具“表面元素分析”“红外光谱图”检测报告;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单体出具“红外鉴别”“核磁共振1H”“核磁共振19F”“核磁共振 13C”“GC/MS分析”检测报告。2019年3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至C公司进行现场勘验。A公司另公证购买“小辣椒A1”手机八台、“NOMI”手机十台和单体“丙烯酸1H,1H,2H,2H-九氟己酯 (含稳定剂TBC)”两瓶,将部分手机后盖切割处理后及上述单体均寄交相关机构检测,相关机构均出具了检测报告。据上述证据,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B公司、C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7894206元。

经过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于2021年6月30日判决驳回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A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点评:

本案涉及复杂的新材料技术方案专利侵权问题,为查明案件事实,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阶段对A公司调查取证的诉求予以为充分保障,分别进行了调查勘验、证据保全,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有效发挥技术调查官和专家作用,对案涉证据的指标参数认真甄别、去伪存真,以关键可靠的数据查明技术事实,为准确适用法律打下坚实基础。

7.广州某化妆品公司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理“XX瓶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以行政调解方式结案。后申请人认为两被申请人没有依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故依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广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该案开创性的打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处与仲裁对接绿色通道,通过在调解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的方式将后续争议引入仲裁解决,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维权难度和成本。

案情:

2021年9月,广州某化妆品公司请求处理白云区内两家化妆品公司外观专利侵权纠纷,三方在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并于2021年10月11日签署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被请求人如违反调解协议,请求人可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

协议签署后,申请人认为两被申请人没有依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其生产和经销的侵权产品一直都在销售,构成违约和二次侵权,故向广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两被申请人停止侵权,并支付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100万元等。仲裁庭经过审理,认定两被申请人确实存在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故依据调解协议约定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点评:

该案是全市首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后引入仲裁的成功案例。该案的顺利办结打通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与仲裁衔接通道,充分发挥两种机制的优势,实现1+1大于2的协同效果,具有标志性意义,为后续“行政调解+仲裁”案件提供了指引和模板。

8.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司侵犯“任天堂”著作权案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的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为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技术措施的装置并损害公共利益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著作权的意识,引导更多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侵权产品和避开著作权人技术措施的装置设备。

案情:

2023年8月,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查获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司出售RCM Loader装置和RCM Clip装置,经调查取证和司法鉴定确认,以上装置内置硬件破解模块可破坏Switch官方操作系统的正版游戏核验保护机制。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装置RCM Loader装置316个、RCM Clip装置150个,没收违法所得12751元,罚款50000元。

点评:

本案件展现出一种新型避开技术措施装置的侵犯著作权的手段,反映出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侵权手段更加隐蔽、方式更加多样,不仅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要以积极态度投入到预防、打击侵权的活动中,为查处发生在特定专业技术领域的违法提供专业知识及技能方面的协助。

9.黄埔海关在海运渠道查获出口侵权润滑油及包装贴纸等汽配案

黄埔海关查获出口侵权润滑油及包装贴纸等汽配案,彰显海关聚焦民生安全,通过实施风险商品监控,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质效。

案情:

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黄埔海关申报出口润滑油及摩托车配件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36000瓶润滑油和38750套包装贴纸使用了“羽翼HONDA图形”商标;有2000套包装贴纸使用了“Shell”商标;有5000个摩托车配件使用了“SUZUKI”商标。

经黄埔海关调查,认定该批货物属于侵权货物,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关按照“行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交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立案侦查。

点评:

假冒伪劣汽配安全隐患无穷,车毁人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海关开展“龙腾行动2023”,坚决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有效制止侵权货物流入国内外市场,体现了海关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力。

10.广州海关查处侵犯华为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广州海关在跨境电商渠道查办的出口侵权华为手机系列案,彰显了海关护航国内自主品牌企业创新发展的执行力。海关借助大数据开展风险分析,连续精准拦截出口侵权手机,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

案情:

2023年10月,广州某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商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至马来西亚。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经布控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未申报的标有“HUAWEI”商标的手机2304台。经联系确权,知识产权权利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认为该批货物为侵犯其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向海关提出书面扣留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该关针对查获信息进一步开展分析防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专家智慧”,运用“非侵入式查验”科技手段对侵权高发企业精准画像实施重点拦截,同年11月再次精准拦截3批出口侵犯 “HUAWEI”商标专用权的手机。该4批涉嫌侵权手机共计4200余台,货物总价值高达人民币100多万元。

点评:

该系列案是广州海关强化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跨境电商渠道侵权违法行为,支持国内自主品牌企业创新发展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新业态的发展,跨境电商渠道已逐步成为海关执法重点。该系列案中广州海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职能,借助科技手段加强风险防控,精准拦截多批出口侵权“山寨手机”,有力打击跨境电商渠道进出口侵权行为,依法维护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口岸营商环境,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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