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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上周日,苹果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未能说服加州联邦法院,认定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非法执行减少专利有效性审查次数的规定。
美国圣何塞地区法官爱德华·达维拉(Edward Davila)表示,USPTO在制定规则之前不需要进行通知和评论期,第二次驳回了苹果(Apple)、谷歌(Google)、英特尔(Intel)、思科(Cisco)和爱德华兹生命科学(Edwards Lifesciences)的诉讼。
谷歌发言人Jose Castaneda表示,该公司对这一决定感到失望,并正在评估其选择,该裁决“使行业运营处于不确定和不稳定的环境中”。
苹果、思科和爱德华兹的代表周一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英特尔和USPTO的代表拒绝就这一决定发表评论。
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进行多方审查(IPR),根据请求重新考虑专利的有效性。大型科技公司经常使用这种方法,这些公司经常成为专利诉讼的目标,以争夺被控侵犯的专利。
一项内部规定赋予了该机构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来驳回知识产权申请。2020年,科技公司在加州联邦法院起诉USPTO,称该规则削弱了知识产权在“保护强大的专利制度”方面的作用,违反了联邦法律。
Davila在2021年驳回了此案,理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即PTAB关于是否审查知识产权申请的决定不能上诉。但联邦巡回法院去年表示,美国专利商标局可能被要求在制定规则之前进行一段时间的公示和评论,并根据这一论点恢复了两家公司的诉讼。
Davila在周日再次支持USPTO,并表示该规则是一项“一般性政策声明”,而不是一项需要公众通知和评论期的实质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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