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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1月4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批示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总结2023年知识产权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以机构改革为新的起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奋力开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征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逸铮出席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开拓创新 锐意进取
奋力开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征程
——在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申 长 雨
2024年1月4日
一、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之年,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领域大事不断、好事接连,事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呈现出崭新气象。突出表现为三件大事和八个方面的重要进展。
一是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重大优化调整。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通过改革,纵向缩短了管理链条,横向加强了协同联动,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地方知识产权局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也都不同程度得到优化调整,知识产权系统得到整体加强。
二是中央审议出台了知识产权领域多个重要文件,知识产权顶层设计更加完善。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办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中央和地方事权。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并围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主题,举行国务院第四次专题学习,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
三是成功举办两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有力密切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北京主场活动致贺信,李强总理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邓鸿森总干事,丁薛祥副总理出席主场活动宣读总书记贺信并讲话,活动规格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日内瓦主场活动也取得圆满成功,实现超预期效果,受到各方赞誉。
以上三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知识产权工作信心更强、决心更大、底气更足。
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还在以下八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制定35项任务清单和110项责任清单,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切实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和“第一要件”办理。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81项年度工作举措,与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办理“双台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印发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完成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与新疆、河南、陕西、浙江、上海、广东等省区市人民政府召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支点。四是做好中央检查考核与督查激励。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四次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湖北、四川等17个省份获得优秀等次。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5个省份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多个省份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市县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二)知识产权立法取得显著进展,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得到有力加强。
一是立法进程明显加快。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研究。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的制定。二是审查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修改发布《专利审查指南》和《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等部门规章。三是地方立法有序推进。内蒙古、重庆等地颁布实施知识产权相关条例,浙江、山东等地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三)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审查能力持续增强。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实用新型209.0万件、外观设计63.8万件,注册商标438.3万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3万件。认定地理标志产品13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5842家,核准以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201件。通过PCT、海牙、马德里体系分别提交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国际注册申请73812件、1166件(前11个月)、6196件,稳居世界前列。二是审查周期持续压减。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6个月,首次实现结案量超过进审量。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专利智能审查和检索系统上线运行,商标审查管理系统持续优化升级。三是审查质量持续提升。发明专利审查结案准确率达到94.2%,专利审查满意度指数达86.3,连续14年保持在满意区间;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7%以上,质量底色更加彰显。完成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和外观设计明显区别审查试点,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任务有效落实。深入实施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高规格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首批10家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第二批15家完成遴选。二是保护体系建设持续深化。牵头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到112家。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新批准筹建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三是行政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印发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对商标、专利执法办案的专业指导。审结10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和65件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案件。全系统办理专利纠纷案件1.4万件,同比增长50.1%。组织开展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四是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进一步健全。新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21家、海外分中心2家,总数达到 45家,累计指导企业海外维权1300多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再创新高。
(五)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速推进,支撑产业发展效能快速提升。
一是牵头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建立部际间推进机制和局内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和支持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配套政策。二是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不断健全。优化升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稳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8539.9亿元,同比增长75.4%,惠及企业3.7万家。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达成开放许可1.7万项。三是知识产权服务创新主体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开展专利导航服务,主动对接十余项重点需求,支持产业布局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总数达到10531家。四是知识产权价值加速显现。202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GDP比重增至12.7%。2023年前11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345亿元。评选表彰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启动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加强地理标志运用指导,成功举办大连专交会、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和知识产权年会。山西、广西、贵州、云南、甘肃、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开局良好。开展首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地市级综合性服务机构分别增至151家、197家和162家。二是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三是数据信息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上线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开放数据总量达59种、专题数据库达18个。四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加强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行风建设和信用评价,开展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实现“瘦身健体”。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8万家,从业人员近百万名,年营业收入超过2700亿元。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海南、青海、宁夏等地大力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七)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拓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用日益彰显。
一是积极融入国家外交大局。党和国家领导人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法国、新西兰等5国知识产权机构合作文件签署。3项知识产权成果列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二是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64届成员国大会系列会议,深度参与各专业委员会磋商。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地理标志、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国际交流会,联合发布《知识产权金融中国报告》。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首次跃居全球第一;在其评选的第二届全球奖中,7家企业获奖,中国占两席,再次位居各国之首。开展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积极研提对策建议。三是深化知识产权多双边合作。发起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主办第14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和系列活动。持续深化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欧等机制性交流。完成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清单公示。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扩展到32个。北京、上海、山东、广西、新疆等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彰显地方特色亮点。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事业发展政治保障更加有力。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进一步夯实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评审改革,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在各项工作中,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贴近监督、跟进指导,与党组同向发力,紧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紧扣机构改革任务落实、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等重大专项工作,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对重要节日节点的监督,聚焦机关作风、行业作风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年来,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审议知识产权重要议题,深化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加强宏观统筹,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指示。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的贺信中,深刻阐明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原则立场、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强调,要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深化知识产权等领域改革。在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等等。这些重要指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对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工作进行专业指导。《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新增多项知识产权中央事权,进一步优化了地方事权。李强总理对知识产权工作多次作出部署,强调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丁薛祥副总理也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强调要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文件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此外,在促进产业发展、推进普惠金融、建设高水平自贸区等多个政策文件中,也都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一是聚力支持全面创新,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激励保障作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要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推动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抢占创新发展制高点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聚力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赋能增效作用。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益,需要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促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数据知识产权的作用,促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特色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作用。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一个地区创新能力强不强,知识产权是核心要素,营商环境好不好,知识产权是关键指标。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需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真正实现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各类企业竞相发展。
四是聚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服务促进作用。知识产权既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的“标配”。推动创新要素和资源合理流动、高效聚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全面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入研究解决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推进制度型开放。
(三)立足机构改革新起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增强能力本领。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自觉当好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以务实体现能力,以落实彰显水平。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全力做好2024年知识产权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以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为基础,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一)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统筹。
一要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实。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用好办理、监督“双台账”,确保件件落实、项项见效。二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加强统计监测和督促检查。提前开展“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研究。要强化知识产权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协同,努力实现同频共振,提供有力支撑。三要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做好全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一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深入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有效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加快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订、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研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论证。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修改。二要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坚持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持续推进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探索大模型技术在审查工作中的应用。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扩大加快审查规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要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提升。坚持高质量导向,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申请前评估,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一要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切实解决专利转化渠道不畅、动力不足等问题。二要健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优化专利导航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专利在支撑绿色技术和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开辟新领域新赛道,打造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提高供给质量,促进扩大内需。三要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完善专利权转让登记工作机制,鼓励探索专利开源。
(四)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要健全大保护工作格局。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二要持续提升行政保护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网络布局,加强对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工作的专业指导,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专利行政裁决工作。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实现“一口进、一口出”。三要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网络,更好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五)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一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扩大公共服务机构和网点规模,启动第二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扎实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二要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支撑。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持续增加开放共享的数据种类。进一步支持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三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健全专利商标代理质量监测和信用评价机制,出台以质量为导向的代理服务招标指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出口基地建设。
(六)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
一要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谋划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引领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扩容,充实中国—东盟等知识产权合作内容。二要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全面参与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会议和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外交会议。办好中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30周年纪念活动。三要持续完善对外合作布局。主办中欧、中法、中日韩局长会和中蒙俄知识产权研讨会等机制性会议。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国际合作。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统筹指导。
(七)全面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一要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充实人员力量,提升管理效能。要加强央地协同,建立商标审查协作考核评价机制。二要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提升全系统干部人才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特色智库建设,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三要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创新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信心、稳预期、鼓干劲。
(八)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理论学习,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严格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与坚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加快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同志们,新起点新征程,目标催人奋进,使命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机构改革为新的起点,奋发有为从头越,奋力踏上新征程,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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