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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据京东官方消息显示,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根据公开报道,2013年,京东就曾公开表态商家被阿里巴巴强迫“二选一”。
2015年,因“二选一”政策引发商家广泛不满,京东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
2017年,京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阿里巴巴“二选一”。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阿里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请求,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并直到今年这次的一审判决。
此外,2021年4月10日,阿里巴巴因“二选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182.28亿元,创下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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