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下属的国家人工智能中心最近发布了《2023年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报告》。该报告强调了澳大利亚创新者为了获得全球竞争力而应涉足的关键人工智能领域,包括畜牧业、园艺业和医疗技术行业。该报告还强调了发明人对其人工智能发明进行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保护的必要性。
澳大利亚的人工智能专利主要来自海外
该报告分析了2000年至2023年澳大利亚人工智能发明专利的相关数据。报告显示,在澳大利亚提交的大部分基于人工智能的专利申请来自海外申请人。这些申请中有32%来自10家公司,其中LG公司、索尼公司、iRobot公司、埃森哲公司和苹果公司位居前五位。有趣的是,居住在澳大利亚的人工智能发明人的数量高于澳大利亚申请人的数量,这表明许多澳大利亚发明人正在为海外的公司工作。对于那些科技行业的从业者来说,这可能不足为奇,但这表明了澳大利亚公司在吸引本土人才时可能会更有竞争力。
从研究到商业化渠道不畅
2023年上半年,澳大利亚贡献了全球人工智能研究出版物的1.6%,但在同一领域的专利申请中仅占0.24%。虽然必须承认专利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唯一形式,而且不可否认的是抽样的时间范围比较窄,但可以看出,澳大利亚在研究成果商业化方面全面落后。人工智能也不例外。
潜在的可专利性问题
在澳大利亚,为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申请专利通常很具有挑战性。澳大利亚的现行法律认为,在计算机上实施的发明必须包括“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如果所述发明不能提供切实的结果(例如改进计算机的操作或产生某种物理效果),则不具有可专利性。由于人工智能技术主要以计算机为基础的,这对CSIRO提出的提高澳大利亚人工智能技术专利申请率的既定目标来说可能是一个障碍。
不过,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可能已经被发现,这一点可以从数据中看出来。经合组织(OECD)已经确定了一组与人工智能技术有关的短语。其中,“机器人”、“图像处理”、“机器学习”、“神经网络”和“学习模型”是过去23年来澳大利亚发明人在人工智能技术专利申请中出现最多的词语。其他条目较少的短语是“计算机视觉”、“无人驾驶飞行器”或“自动驾驶汽车”等。假设所有这些申请都会被授予专利是不合理的。但是,仍然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其中的关联在于,这些技术中的大多数都有能够进行具体的实施。人工智能正在控制一个实体对象,或者产生一种超越单纯数字的改变状态。这传达了一条很明确的信息:要获得人工智能技术专利,就应该将其应用于现实世界。
英国关于人工智能的最新裁决
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最近(2023年11月21日)在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td诉英国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局局长一案中裁定,一项基于人工神经网络(ANN)的发明是属于可申请专利的发明。该裁决将可能通过硬件实现的ANN与通过软件具体实施的ANN进行了对比。简而言之,ANN是一种具有学习能力的著名人工智能技术。它的工作原理是从各种训练数据集中学习它应该做些什么。最重要的是,当学习完成时,ANN会被“冻结”,不再进行软件操作。可以想象,该网络可以完全由电子元件制造,并且不会被“编写”。因此,ANN不一定是软件。所以,裁决认为,这是一项可申请专利的发明。
英国关于计算机实施发明的可专利性的法律与澳大利亚的法律不同。在英国,法律禁止为“计算机程序本身”申请专利,而在澳大利亚,这是一个由判例确立的判例法问题。尽管如此,实际结果却非常相似。澳大利亚法院通常不会遵循英国的判例(现在已经不再如此),但即便如此,围绕专利法的法律方法却有着足够多的相似之处,如果关于ANN的争议出现在澳大利亚法院,法院需要认真考虑这一裁决。法官在该案件中采取的方法很可能适用澳大利亚的情况,这将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可专利性开辟更多的途径。
展望未来
人工智能技术代表着人类向前迈出的令人振奋的一步。CSIRO希望澳大利亚能够在人工智能驱动的世界中巩固其地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