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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本周三,英国最高法院作出一项裁决,美国一名计算机科学家在其人工智能系统发明专利的注册申请中败诉,这一裁决具有里程碑意义,事关人工智能能否拥有专利权。
此前,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向英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两项发明专利,称该发明是由他的“人工智能系统”DABUS设计的。这一申请被英国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是发明人必须是人或公司,而不是机器。
随后,Thaler向英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本周三,该法院一致驳回了其上诉,因为根据英国专利法,“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戴维•基钦(David Kitchin)法官在裁决书中表示,此案与“更广泛的问题”,即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机器生成的技术进步是否应该获得专利无关。
塞勒的律师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裁决“表明,英国专利法目前完全不适合保护人工智能机器自主产生的发明,因此完全不足以支持任何依赖人工智能开发新技术的行业”。
英国知识产权局的一位发言人对这一决定表示认同,并对有关人工智能机器创造的专利的现行法律作出了明晰。
他们补充说,“关于专利制度和更广泛的知识产权应该如何处理这些创造,存在一些问题”,政府将继续审查这一领域的法律。
今年早些时候,Thaler在美国输掉了一场类似的诉讼,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对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拒绝为其人工智能系统创造的发明颁发专利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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