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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在浦东新区某园区内,有一家隐蔽的加工厂,专门从事回收废旧的华为、中兴品牌光猫,翻新后以全新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总计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930余万元。2023年2月,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捣毁了这处制假窝点。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
宣称全新,难辨真假
从事售卖光猫生意的周先生曾在一家名叫“某某网络科技”的网店进货,后分销给自己的客户。周先生反映,与其他商家相比,该店铺的光猫便宜的只卖50-60元,主机、说明书、包装盒上都印有华为或中兴的品牌商标,外壳和包装盒上还有品牌标签,与正品并无二致。但根据客户反馈,这些光猫的损坏率极高,拆开后可以看到主板比较旧。周先生意识到产品可能是翻新机。
承办检察官季柳阴来介绍:“涉案网店在店铺页面写明了销售的是‘全新’‘正品’‘原装’华为或中兴品牌的光猫,且产品从主机到包装都极易使消费者混淆,难辨真假。”这家网店后隐藏的是一间专门翻新废旧光猫再以新机名义售卖牟利的加工厂。
从里到外,深度翻新
2020年,被告人杨某在浦东新区注册了一家科技公司,随后又租用一间仓库作为加工厂。小小的仓库里,员工仅10余人,一条翻新废旧光猫的生产线就这样搭建了起来。
杨某先是低价收购了废旧、淘汰的华为或中兴品牌光猫和开关、电源等各类配件。员工拆开电路板后,视情况将损坏配件进行维修或更换,再对主板进行刷机并更新升级,保证光猫连接客户电脑后,登录界面显示的是华为或中兴的电子商标及其需要的型号,从而隐藏翻新的事实。
刷机后,翻新的产品离销售还差最后一步——“穿新衣”。杨某向他人定制了印有华为或中兴注册商标的外壳、纸盒、说明书等,在产品包装时加贴自行打印的条码标签、进网许可证等,这让产品在外观上就足够以假乱真。
触犯刑法,难逃制裁
“涉案的商标在我国合法注册并仍在有效期内,而被告人杨某是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带有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不仅侵害了终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经济利益。”检察官季柳阴来介绍,经查, 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杨某经营加工厂销售带有华为、中兴注册商标的成品光猫金额总计人民币930余万元。
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十二条第一款,遂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在同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经营者,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侵犯知识产权来谋取非法利益,切莫因小失大、触犯法律。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尽量通过官方认证的购买渠道购入品牌产品,如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拨打“110”“12315”“12309”等电话投诉举报,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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