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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览:
1.松下与小米、OPPO的全球SEP之战进入高潮
2.印度法院将在诺基亚与OPPO案中裁定全球FRAND费率
3.美国上诉法院建议律师在使用人工智能时尽审查义务
4.欧洲专利局宣布Moderna的mRNA专利无效
5.“米芝莲”侵权“米其林”被判赔1000万元
6.Tata集团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2.1亿美元
7.特斯拉被认定不构成垄断
01 松下与小米、Oppo的全球SEP之战进入高潮
2023年7月,经多年的谈判未果,日本电子公司松下对两家中国实施者小米和Oppo发起了全球专利侵权诉讼。所有涉案争议专利均与WCDMA和LTE标准相关。这是迄今为止在统一专利法院进行的范围最广的一系列SEP诉讼。
WCDMA(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是一种基于码分多址技术的无线通信标准,用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三大国际标准之一,由3GPP具体制定。LTE(Long Term Evolution)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的一种标准,是一种用于无线宽带通信的高速数据传输技术,提供了比3G技术更高的数据传输。
目前,小米和Oppo在欧洲共面临松下提起的共24起专利诉讼。所涉法院涵盖统一专利法院德国曼海姆和慕尼黑分部、英国伦敦法院等。这场重大纷争的进展比预期的要快。
双方在UPC德国分部的诉讼进展
松下在UPC的德国曼海姆和慕尼黑分部对这两名实施者提起了总共12起诉讼。然而,松下还向上述法院申请了针对这两家公司的禁令。具体而言,在慕尼黑,针对小米的四起诉讼和针对OPPO的一起诉讼正在审理中。此外,小米还在曼海姆面临三项禁令索赔。这两家中国手机制造商可能会在2024年秋季收到德国法院和统一专利法院(UPC)的第一批禁令。
根据以往经验,小米和Oppo可能会在本次专利诉讼中对松下的专利发起无效挑战。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英国法院将先进行FRAND费率审判
上周,英国高等法院下令加快程序,在2024年第四季度对两位实施者进行初步FRAND审判。以OPPO的无效请求为基础的两项技术审判将在FRAND审判后的2个月和4个月后进行。
此次诉讼中,英国高等法院仍遵循伦敦法院先前的做法,即法院在进入漫长的技术审判之前,首先明确FRAND费率。因此,英国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大幅加快,从而使英国高等法院成为确定FRAND费率的全球中央法院。
英国法院是最早就全球FRAND费率作出裁决的法院,该法院第一次就全球FRAND费率作出裁判是在2017年的无线星球诉华为案中。在该案中,共涉及6件专利,其中5件为标准必要专利。英国高等法院将本案分为技术性审判和非技术性审判两个阶段对该案进行审理。技术性审判中,法院对涉案专利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审理。在非技术审判中,法院审理确定了FRAND费率。
三企业对FRAND审判持不同态度
松下和小米此前已同意接受法院设定的全球FRAND费率。虽然松下希望附加某些条件,但小米在争取2024年夏天加快这一进程,以应对UPC和德国法院可能在同年第四季度下达的第一批禁令。与小米的态度相反,OPPO完全专注于技术审判,并且未承诺接受法院的FRAND费率。
在11月3日和8日伦敦的两场听证会上,松下放弃了最初对执行德国或UPC可能的禁令判决的豁免,对这一重要细节立场的改变使松下仍保留执行伦敦法院FRAND判决的权利。
小米、OPPO或将面临本次纠纷中欧洲大陆首份禁令
欧洲大陆的法院尚未安排任何口头听证会。按其规划,法官可能会在2024年第四季度发布第一批裁决。在这场争端中,小米和Oppo可能会在欧洲大陆首次面临禁令。
OPPO非常清楚,慕尼黑法院不会吝惜在全球专利纠纷中发布禁令。例如,2022年,在慕尼黑地区法院就诺基亚诉OPPO案发布了两项禁令后,OPPO被迫退出了德国市场。
近年来,电信领域的全球SEP纠纷不断涌现,并在世界各地法院逐步发酵,全球FRAND费率的确定前提、管辖权等问题引发广泛热议。现在,松下与小米和OPPO见的这场纷争已进入高潮,有关本次纠纷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02 印度法院将在诺基亚与OPPO案中裁定全球FRAND费率
2021年,诺基亚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对OPPO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达禁令以阻止OPPO在印度销售侵权产品。对此,OPPO表示其未侵权,并以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必要性、管辖权以及诺基亚提供的FRAND条款等多个理由对诺基亚的诉讼提出抗辩。
今年11月15日,德里高等法院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命令,驳回了OPPO的异议,并允许对该诉讼继续审理。法院还还表明,有可能为诺基亚的标准必要专利设定全球FRAND费率,该费率将适用于OPPO全球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法院认为,这将避免因不同国家的许可费率不同而产生的法院选择、重复诉讼、判决冲突以及许可费叠加等问题。
该法院还指出,OPPO已同意接受印度法院的管辖,并且未在其书面声明中对全球费率选择提出质疑。此外,该法院称,诺基亚已同意放弃在英国的平行诉讼,以便印度法院能够就该问题做出裁决。
不过,德里高等法院亦明确,其不会干预OPPO与诺基亚在中国进行的诉讼,OPPO已在中国向诺基亚提起反诉,提出了专利不侵权和专利权无效的抗辩,并要求按照当地的FRAND费率进行许可。印度法院表示,将充分尊重中国法院的主权,不会发布任何与其裁决相冲突的命令。从这一表态我们可以看出,印度法院严格遵守国际礼让原则,即任何主权国家的法律原则上只在其境内具有效力,但在不损害主权权力和国民的利益情况下,可以承认其他国家法律在本国境内的效力。近年来,欧美法院的“长臂管辖”突破了该原则,不仅损害相关企业在不同司法辖区的利益,也对他国主权产生威胁。因此,在如今的国际环境下印度法院仍严格遵守国际礼让原则的态度值得我们点赞。
此外,法院还给予双方四个星期时间进行友好协商,探讨和解的可能性。对此,我们认为,双方已经过长时间磋商,未能达成一致,并已在全球多国家发起诉讼,因此,在此阶段双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德里法院此次颁布的命令意义重大,这是印度法院首次表示愿意为标准必要专利设定全球FRAND费率,这可能对印度乃至全球的专利许可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关于本案的后续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03 美国上诉法院建议律师在使用人工智能时尽审查义务
近日,美国新奥尔良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对律师使用人工智能提出建议,该法院希望律师证明,未使用人工智能起草法律文件;或对人工智能生成文本的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相关建议规则由美国13个联邦上诉法院拟定,由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于周二公布。改规则旨在规范出庭律师使用OpenAI的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行为。
根据拟议的规则,谎称自己遵守了该规则的律师可能会面临提交的文件不被接受,并可能面临制裁。第五巡回法院将在1月4日针对该规则前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该书记员Lyle Cayce表示,法院认识到律师和诉讼当事人“未来可能会使用人工智能。”
这项拟议的规则出台之际,全国的法官正在努力应对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崛起,并探讨在法庭上使用这项不断发展的技术是否需要保障。
今年6月,律师使用人工智能首次受到法院制裁,也引起了一时轰动。该名律师受到制裁的原因是其提交的文件中包括由ChatGPT生成的6个虚构案例引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10月份宣布了一项规则,该规则将于12月1日生效,要求律师使用人工智能程序“审查和验证任何计算机生成的内容”。
根据拜登政府于今年10月31日签署的《关于安全、可靠、可信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对于个人和政府等官方部门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均持鼓励态度,因此,律师和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使用人工智能也成为大趋势和必然。但正如该法庭发布的规则的说明中所述,“这些工具的产品通常可能在事实或法律上不准确”,人工智能技术“永远不会取代”律师的“抽象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04 Tata集团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2.1亿美元
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联邦法院的陪审团于近日裁定,总部位于印度的塔塔咨询服务公司(Tata Consultancy Services)因侵犯商业秘密而须向DXC Technology支付2.1亿美元(其中,7,000万美元是Tata因盗用DXC的商业机密而需向其支付的赔偿金;1.4亿美元是因其“故意和恶意”的滥用行为而需额外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涉案商业秘密包括DXC的Vantage-One和CyberLife软件的机密信息,Tata集团非法利用该信息创建自己的人寿保险平台,用于管理人寿保险和年金政策,该平台与DXC具有竞争关系。
Tata表示不同意陪审团的裁决,并计划“继续对这起正在进行的案件提起诉讼”。DXC则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这与其在“审判中提供的压倒性证据一致”。
DXC的前身为Computer Sciences Corp,该公司在2019年的诉讼中表示,其将自己的软件授权给了泛美(Transamerica)的子公司Money Services Inc.。Tata在2018年雇佣了2200名泛美员工,并利用他们对CSC软件的访问权限、结合对其源代码和其他专有信息的了解,建立了一个与CSC竞争的人寿保险平台。
Tata否认了上述指控,并表示相关信息并非机密,辩称自己是合法获取该软件的。
无独有偶,本周一,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Tata在另一起案件中的上诉。在该案中,Tata因滥用软件制造商Epic Systems的商业机密,开发与之竞争的医疗软件,被判赔2.8亿美元。
关于Tata与DXC之间的商业秘密纠纷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05 欧洲专利局宣布Moderna的mRNA专利无效
本周二,欧洲专利局(EPO)对Moderna公司拥有的一项有争议的mRNA专利宣告无效,使BioNTech及其合作伙伴辉瑞(Pfizer)在与Moderna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中获胜。涉案专利为专利号为EP3718565B1,名称为“含有N1-甲基假尿嘧啶的核糖核酸及其用途”和专利号为EP3590949B1,名称为“呼吸道病毒疫苗”的两项欧洲专利。
Moderna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跨国制药、生物技术公司。 该公司专注于mRNA技术基础上的药物发现、药物研发和疫苗技术。BioNTech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总部位于德国美因茨的生物技术公司,专注于癌症免疫疗法。2018年8月,BioNTech与辉瑞达成合作,共同开发基于mRNA的流感疫苗,2020年,该公司抓住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趋势,将其用于抗癌药物的mRNA研究应用于研发mRNA新冠疫苗,并与辉瑞达成了更大范围合作,该公司也靠mRNA新冠疫苗一战成名。
去年8月,Moderna在德国、美国等国家起诉BioNTech和辉瑞,称后者抄袭了Moderna在2019年新冠疫情出现之前获得授权的mRNA技术专利。
对于这一起诉,Moderna曾在2020年10月承诺称,在新冠疫情肆虐之际会放开新冠相关的专利。但到了2022年3月,新冠疫情已经进入新阶段,很多国家的疫苗供应情况转好,因此该公司要开始维护自己的专利权,但该公司同时承诺,永远不会在92个中低收入国家和地区寻求(对涉案疫苗的)专利保护。
与我国知识产权是公权与私权的结合的理念有所不同,美国更偏认可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而Moderna选择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暂时放开其疫苗专利,并在这一紧急情况有所缓解后开始维权,无论这一维权行为的结果如何,都体现出该公司在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注重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Modern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不同意EPO的决定,并将提起上诉。BioNTech则对这一决定感到满意。对于这一案件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06 “米芝莲”侵权“米其林”被判赔1000万元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米其林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米其林公司”)诉上海米芝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芝莲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驳回被告米芝莲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米芝莲公司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00万元。
案情简述
米其林公司于1863年成立于法国,于1988年进入中国,是世界著名的轮胎生产商和全球500强企业之一。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注册“MICHELIN”和“米其林”商标,使用类别为车轮、轮胎、内胎,以及为旅游者提供旅店和餐馆地址信息等商品和服务。该商标多次被我国商标审查机构和司法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因“MICHELIN”对应的粤语发音为“米芝莲”,1990年和2009年,米其林公司先后在中国香港注册了多件“MICHELIN”和“米芝莲”商标。
2013年,第一家米芝莲奶茶店成立;2014年,米芝莲公司成立,并以“米芝莲”作为企业字号和店铺招牌,并对外招揽加盟商。据悉,米芝莲奶茶店入驻150个城市,总门店数达到500家。
米其林公司发现米芝莲公司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使用“我的名字叫‘米芝莲’。在香港话里‘米芝莲’就是‘米其林’的意思,是全球最顶级的那个餐厅指南……”等文案进行宣传。米其林公司认为,米芝莲公司故意将自身与米其林“挂钩”,存在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使用“米芝莲”作为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定“米芝莲”虽为粤语翻译,但在中国大陆亦构成侵权
在一审、二审中,法院均将“米芝莲”作为“MICHELIN”的粤语翻译,在中国大陆是否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作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武汉中院一审认为,在一国境内对同一外文词汇存在两种甚至多种的翻译或者读法,属于特定的语言现象。米芝莲公司在餐饮服务上使用“米芝莲”商标,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标与米其林公司的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不当利用了米其林公司商标的声誉,同时还会减弱米其林公司商标的显著性。虽然轮胎商品和餐饮服务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界限区分,在基于米其林公司的长期商业实践和推广,米其林公司已将轮胎商品与餐饮服务之间建立了关联性。
武汉中院以加盟费作为侵权赔偿额的计算依据,判决米芝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米其林公司损失1000万元。米芝莲公司不服,上诉于湖北省高院。
湖北高院在对一审事实确认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商标的外文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翻译,更是一种文化翻译。要从跨文化角度将不同种语言、文化相融合。在判断英文与粤语间翻译关系时,不仅要考虑相应的语言习惯、地域差异,还要尊重市场现状,平衡市场主体间利益,保护消费者不被来源混淆所困扰。粤语等方言作为一种传承新渠道,对方言的保护、传承起到了积极的推广作用。虽普通话是中国的通用语言,但粤语在中国香港、澳门、广东地区均具有重要意义,在艺术表达、文化传播、国际影响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湖北高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本案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方言众多,同一外文商标在我国可能翻译为不同的汉字表述;加之现在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地域和文化沟通的壁垒,即使是非某一方言的盛行地区的人群,也可能会对这一方言中的某些词汇或表述有所了解。诚然,经营者不可能对所有语言或方言均有了解,以避开所有因外文商标翻译而产生的法律风险。但是,经营者起码应当了解本行业较有名气的品牌和商标,对其进行合理避让,至少不得故意实施“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否则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07 特斯拉被认定不构成垄断
今年3月,消费者对特斯拉提起反垄断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非法遏制了其电动汽车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方面的竞争,迫使车主为维修服务支付更多费用并等待更长时间。若无相关限制,车主可以选择独立维修店维修车辆。诉讼要求“取消”特斯拉的维修服务和零部件垄断,并责令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向个人和独立维修店提供其维修手册和诊断工具”。
近日,美国旧金山地区法官Trina Thompson驳回了上述起诉。该法官在裁决中表示,消费者未能证明他们在购买汽车时“不知道”现存所谓的问题,也未能证明他们无法预测车辆维护的成本。此外,消费者也无法证明特斯拉仅仅因为客户购买了汽车就强迫他们必须使用特斯拉的售后服务和零部件。Thompson因此驳回了原告根据《加州消费者保护法》提出的索赔请求。
不过Thompson表示,消费者可能会选择修改他们的投诉,该投诉的消费者涵盖了自2019年3月以来支付特斯拉维修和零件费用的消费者。虽未明确指出赔偿金额,但潜在的群体包括数十万名特斯拉车主和承租人,损害赔偿总额可能会达到数亿美元。
消费者对于“维修权”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在美国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十分广泛,被诉侵权人不仅包含像特斯拉这样的汽车制造企业,还包括像iPhone手机的制造商苹果公司、麦当劳“麦旋风”冰淇淋机器设备的制造商等。
202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ITC)发布了一份政策声明,称其将把解决制造商对维修和零部件的限制问题作为优先事项。
今年9月,美国加州最强维修权法案通过并生效。根据该法案规定,2024 年 7 月起,供应商应当为其在2021年7月1日之后发售的产品提供零件、工具、维修手册和必要软件支持。此外,产品价格在 50 至 99 美元的产品必须要提供至少 3 年的支持;而售价超出 100 美元的产品需提供 7 年的支持等。
来源:网络
编辑:马千惠
审核: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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