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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被立案后仍“借壳”作案获刑4年罚40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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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通过数字赋能冲破重重数据迷雾,发现了隐藏在异常数据背后的涉案人员交易明细,依法追加起诉犯罪金额490万元,将犯罪嫌疑人侵犯商业秘密致权利人的损失从原先的80余万元增加到570余万元。经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关某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宁波系外贸出口强市,近年来,外贸行业业务员“飞单”等行为屡禁不止。“飞单”即业务员将“老东家”发展稳定的客户,以更低的价格带到自己的新公司开展贸易。长期以来,“飞单”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导致外贸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客户资源流失,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将一起涉外贸公司经营信息的侵犯商业秘密案移送鄞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证据提取困难、法律适用争议大、犯罪金额难认定,犯罪嫌疑人关某一直“零口供”,并且大量毁灭证据,拒不提供真实账目。为查实权利人受损数额,承办检察官克服重重困难,结合外贸企业利润率计算多以外销金额为基数的行业特点,计算出犯罪金额80余万元,厘清了经营类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民交叉的模糊地带。

在对该案提起公诉前,承办检察官收到了一封权利人的来信,获悉关某被刑事立案后,仍以他人名义成立外贸公司,与权利人的客户公司继续交易。为此,承办检察官决定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权利人损失足额认定。

仅凭一封权利人的来信,如何在证据全无的情况下追加关某的犯罪事实?为此,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运用海关外贸出口数据平台,以客户公司、侵权产品紧固件、涉案人员名字等为关键词,筛查出关某实际负责的其他两家涉案外贸公司,提取相关出口报关单数据,查实关某在行政调查甚至刑事立案后,仍在他人的配合和帮助下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相互串供逃避侦查,“借壳”进行外贸交易,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570余万元。

综合自行补充侦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出口退税清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办案检察官当即改变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期间决定逮捕关某,并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同案犯3人,追加起诉犯罪金额490余万元的事实。

2021年12月,鄞州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关某提起公诉。追加犯罪数额后,2022年2月,鄞州区检察院对关某追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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