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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集微网消息,美国最高法院周一裁定,不受理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在专利侵权案中对加州理工学院的上诉,维持了陪审团对这两家公司的11亿美元赔偿判决。
该案起源于2016年,加州理工学院指控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在iPhone、iPad、Apple Watch等设备中使用了加州理工学院所拥有的数据传输专利,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这些专利涉及一种用于提高无线信号质量的技术,称为不规则低密度奇偶校验码。
经过长达四年的诉讼,2020年1月,洛杉矶联邦法院的陪审团做出了有利于加州理工学院的判决,认定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侵犯了其专利,并判令苹果公司支付8.378亿美元,博通公司支付2.702亿美元。
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对此不服,向专门审理专利案件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他们主要质疑加州理工学院专利的有效性,并认为他们应该被允许在审判期间提出专利挑战。然而,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认为他们未能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早期诉讼中提出这些论点。不过,联邦巡回法院却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并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损害赔偿问题。
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随后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再次上诉,希望推翻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决。他们告诉最高法院,联邦巡回法院误读了该法律,他们表示该法律只会阻止审查本身可能提出的论点。然而,拜登政府五月份敦促最高法院驳回此案,并辩称联邦巡回法院正确解释了法律。
本周一,最高法院表示拒绝了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的申请,且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由此,这不仅意味着联邦巡回法院的裁决生效,也意味着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必须按照陪审团的判决支付加州理工学院11亿美元赔偿金。
此外,加州理工学院还起诉微软公司、三星电子公司、戴尔技术公司和惠普公司,指控他们在不同案件中侵犯相同专利,这些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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