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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符号可否享有版权?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岳浩然 阮丹羚
标签: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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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网络问答社区上,有很多关于“我能不能将meme印在T恤上?”的提问,大部分的高赞回答都是“不能,因为它们有版权”。但也有人质疑:“版权?谁构成作品,谁享有版权?”

这是meme提出的新问题。什么是meme?它更加学术化的译名是“文化迷因”。从载体上,可以被理解成表情包、图片、文字甚至声音。在中文语境下,又常常被称作“梗”“流行语”“热门话题”等。它因某些有吸引力的亮点而像空气一样快速传播,其含义又在传播中被人们所接纳、效仿甚至进一步发展。meme不只充当着我们生活的“调味剂”,还因其传播的广泛性有望成为一种新的语言形式。网友间只是通过制作和发送meme,便能获得彼此的交流和共情。meme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重塑我们认知世界的方式,由于meme的流行配以自媒体的盛行,使视觉符号逐渐挤占了文字的“地盘”,而我们也已不自觉地步入了专注于视觉符号的“语像时代”。

meme具有的改编、“二创”特质和广泛快速的传播性,对版权法则的适用提出了很大挑战。meme具有版权吗?一方面,在图片上添加文字本身作为改编的内容,单独来看很难满足版权法的独创性要求;另一方面,这些文字又和图片是如此的契合,添加上的文字好像赋予了那些图片新的灵魂,这难道不是一种创造吗?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网友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句主旨为反种族主义、反性别歧视的标语。这条发文虽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转发,但还没有达到广泛流传的程度。随后,一场大型公共活动中,一位著名黑人说唱歌手身着一件印有这句标语文字的T恤现身,使这句话瞬间爆火,那件T恤也成为了爆款商品。随后,最早发布该标语的网友站了出来,他气愤于有人未经许可将他的发文印在T恤上售卖的行为,并声称要起诉制作销售这件T恤的商家侵犯了他的版权。商家反驳的理由是:即使这句话构成作品,它也是一个meme,而作者不享有版权,不应阻碍meme的传播和使用。这个事件引起了版权学界的讨论,讨论主要聚焦在“短文字是否可以构成作品”“未经许可商业使用meme是否侵权”等问题上。人们期待这个案子能被法院所审理,但该网友最终和商家达成了和解,而那些争议的版权问题仍悬而未决。

众所周知,只有满足“独创性”要求,才能成为被版权法保护的作品。“独”是对不抄袭、独立创作的要求,而“创”一般指的便是创造性要求。过去,“创”之高低的评判,是在作品完成时已被固定的事前因素,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播度、影响力、热度和流量这些事后因素也成为了认定创造性时的一种考量。一些国家的司法实践越来越倾向于认可meme的可版权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meme的广泛传播使它有了不可忽视的财产价值。

meme往往确实拥有足够高的传播价值,但很难说具有多么高的文学或艺术价值,而我们能否用一项事物事后的影响力去反向推定它的创造性?在作品价值的认定过程中,价值因素是否在逐渐让步于影响力因素?艺术因素是否在逐渐让步于技术因素?这些,是meme带给版权制度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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