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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由7袋猫砂(指饲主为其饲养的猫用来掩埋粪便和尿液的物体)牵扯出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经南湖法院审理并宣判,被告人文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0个月,并被处罚金9万元。
案情回顾
洁珊猫砂属于市场上的平价猫砂,拥有一定知名度,被很多“铲屎官”喜爱并追随购买。安徽人文某某看准了这个商机,从2018年9月开始,便在安徽某工厂仓库内使用进购的其他品牌猫砂分装成假冒注册商标(洁珊)的猫砂,并在其经营的网店内进行销售。
2021年12月,嘉兴市民小山因为看到文某某的网店内售卖带有注册商标(洁珊)的猫砂比市场上便宜几元,便一次性购买了7袋。谁知打开使用后,这些猫砂的状态与其之前购买的该品牌猫砂区别很大,于是小山怀疑文某某网店售卖的是假货,便报了警。
直至案发,文某某自己售卖、自己分装的假冒注册商标(洁珊)的猫砂,非法经营数额合计74万元。
裁判结果
南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合计7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考虑到文某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也已退缴违法所得,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文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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