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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专利被无效,索赔金额由2000万变更为4万
3月3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晶丰明源”)公告了一项与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矽力杰”)的专利诉讼进展。晶丰明源就杭州矽力杰发起的诉讼提起专利无效申请成功无效掉对方专利后,杭州矽力杰不服无效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的请求被驳回。据此前公开的资料显示,在诉讼过程中,杭州矽力杰还曾将2000万的索赔金额变更为4万元。
先发制人,向业内企业发起六起诉讼案件
2019年7月22日,晶丰明源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1民初2663-2668号六起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杭州矽力杰起诉晶丰明源的两款产品分别侵犯了其ZL201410200911.9、ZL201510320363.8、ZL201710219915.5三项专利,该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相关涉诉产品并销毁相关库存,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两起案件未缴纳受理费被视为撤回,后两件专利被部分后效
2019年8月21日,杭州中院裁定因杭州矽力杰未按时缴纳2663-2664两起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按撤诉处理。剩余的四起案件共牵涉杭州矽力杰的两项专利,即“LED 线性恒流驱动电路”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510320363.8,涉及2665-2666号诉讼),以及名为:“具有可控硅调光器的 LED 驱动电路、电路模块及控制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710219915.5,涉及2667-2668号诉讼)。
由此,晶丰明源2019年11月15日就上述两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后晶丰明源向法院提出了上述案件中止审理的请求,2020年5月27日,杭州中院因晶丰明源已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并获得受理,准许其提出的中止审理请求,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案专利做出审查决定后再行审理,双方的案子因此多沉寂了段时间。
2020年7月和9月,国知局相继对杭州矽力杰的第ZL201710219915.5号专利及第ZL201510320363.8号专利作出了部分无效的决定。随后,晶丰明源未再提起上诉,杭州矽力杰则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2020)京 73 行初 15159号行政诉讼和(2021)京 73 行初 93 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以上无效决定。
2021年12月,杭州矽力杰就双方的专利诉讼在杭州中院提出撤诉申请,似乎将其注意力转移到了专利无效上。本次晶丰明源的公告中显示,其近日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案号:(2021)京 73 行初 93 号)。根据该判决书,杭州矽力杰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已于2022年7月25日被法院驳回。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月份晶丰明源发布的杭州矽力杰对其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撤诉公告显示,不知基于何种原因,杭州矽力杰曾在案件审理中将原来2000万的索赔变更为4万元。
附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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