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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龙芯中科vs上海芯联芯软著侵权纠纷案
2月28日,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芯中科”)公告了其一起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诉讼事项进展,涉案金额6000万元。
去年3月29日,龙芯中科在上交所注册生效,成功登陆科创板。龙芯中科的招股书中披露了其与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芯联芯”)的知识产权纠纷事宜。
龙芯中科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龙芯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此前,上海芯联芯擅自向第三方发送函件,称龙芯中科3A5000 处理器源于MIPS指令系统,侵犯了MIPS的知识产权。该等含有不实指控的函件或信息给其造成了不利影响,龙芯中科多次函件沟通后,上海芯联芯未停止侵权行为、亦未书面澄清和道歉,从而龙芯中科对上海芯联芯提起2起诉讼。
大战前夕:所有恩怨源于一起技术许可合同?
招股书显示,龙芯中科与上海芯联芯知识产权纠纷的渊源来自于与MIPS公司的一起技术许可合同。据悉,龙芯中科与MIPS公司于2011年、2017年签署了MIPS技术许可合同,获得了研发、生产、销售基于MIPS指令系统的芯片许可等权利,龙芯中科有权定期支付许可费直接延续MIPS指令系统的许可。
2019年,上海芯联芯声称MIPS公司将上述MIPS技术许可合同转让给了其公司,转让自2019年4月1日起生效。上海芯联芯表示,龙芯中科与其从未直接签署过任何合同,芯联芯也从未向龙芯中科提供MIPS公司与其签署的协议的完整版本。而龙芯中科则对上述芯联芯声称的转让向MIPS公司和芯联芯表示强烈反对,并于2020年4月主动停止延续许可协议。龙芯中科表示,根据其与MIPS公司签署的协议,龙芯中科仍有权生产、分销和销售已商业化的芯片产品并按许可协议支付版税。
大战开始:双方互诉侵权
2021年3月2日,龙芯中科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案号为(2021)京0491民初29334号】,请求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上海芯联芯向龙芯中科及合作伙伴就其所述的不实内容进行澄清、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龙芯中科经济损失3000万元。(下称“案件一”)
2021年4月23日,龙芯中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案号为(2021)京73民初462号】,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令:确认其龙芯3A5000 处理器不侵犯MIPS指令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要求上海芯联芯进行澄清、道歉、赔偿损失100万元。(下称“案件二”)
随后,上海芯联芯也在广州提起针对LoongArch和3A5000处理器的诉讼。2021年11月19日,龙芯中科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粤73知民初1456号的材料,上海芯联芯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龙芯中科与广东龙丘提起《民事起诉状》。上海芯联芯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判令,龙芯中科与广东龙丘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的龙芯指令系统(LoongArch)参考手册,停止生产和委托其他厂商生产3A5000处理器以及基于3A5000的其他芯片,并要求龙芯中科进行道歉、赔偿损失6000万元。(下称“案件三”)
龙芯中科还称,上述第三项诉讼与第二项诉讼为同一事实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之诉和确认不侵权之诉,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3A5000处理器等相关知识产权的确认不侵权之诉已先进入实质审理阶段。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芯联芯在该诉讼中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龙芯中科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且龙芯中科根据权威第三方机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工信部直属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信部直属单位)出具的知识产权分析报告认为,其龙芯指令系统(LoongArch)和3A5000处理器未涉及侵权。
目前,上述案件二和案件三诉讼案件已经移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合并审理,因此龙芯中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对诉讼案件二的撤诉申请。今年2月6日,龙芯中科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 73 民初 462 号〕以及《民事判决书》〔(2022)京 73 民初1063 号〕,上述龙芯中科的撤诉申请被裁定准许撤诉,而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则判决驳回了上海芯联芯的全部诉讼请求,也就是说,上海芯联芯请求认定龙芯中科侵权行为及索赔在一审中被驳回。
龙芯中科本次的公告显示,其于2月27日收到了上海芯联芯的民事上诉状,上海芯联芯上诉请求: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2022)京 73 民初 1063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上海芯联芯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此看来,双方的知识产权纠纷仍然在继续。
附:本次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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