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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欧盟普通法院判决认为“复古”商标注册并不必然构成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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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品牌虽有往日辉煌,但在市场上相当长时间不活跃,不仅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且对抗他人在后申请或注册的效力也大打折扣。
“NEHERA”是捷克斯洛伐克时尚设计师Jan Nehera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创立的品牌,曾一度风光,但1946年被国有化后就淡出市场。时尚人士 Ladislav Zdút于2013年申请,2014年获得注册了欧盟商标(图一),使用在第18、24和25类的商品上。Zdút并未掩饰对NEHERA品牌背景的了解,但明确指出自己的“NEHERA”是斯洛伐克独立品牌,是对历史品牌“NEHERA”的复兴和致敬。2019年,Jan Nehera的后人以恶意为由,要求宣告Zdút后来注册的欧盟商标无效,没有得到撤销处支持。但随后上诉委员会认定涉案商标应予无效。Zdút先生遂上诉到普通法院。
2022 年 7月6日,普通法院判(T‑250/21)支持上诉。法院认为,证据表明在后NEHERA商标申请时,在先品牌并非注册状态,Jan Nehera的名字也不处于受保护的状态,相关知名度已经不复存在。搭便车的前提是在先标志有知名度或有关人名是名人名字。这一点在本案不成立。即使在后申请人知道在先品牌,也不会影响这一判断。商标申请人对于复兴已被遗忘的古着品牌所做的人财物上的努力应当得到认可。考虑到这些情形,法院认为仅仅参考了历史品牌,也不违反诚信。
普通法院的判决表明,新申请与历史品牌相同或近似,并不必然有恶意,还是要具体分析在后申请人是否有意不正当地利用历史品牌的知名度。该判决对中国的司法实践也有参考价值,历史上的老字号因某种原因没能延续发展,对于在后申请和注册,也不宜一刀切地认定恶意,还是要具体分 析和判断申请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的注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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