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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21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杭州市申报的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成功入选首批筹建名单,并提出了示范区全面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为推进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效益应用,2022年4月,杭州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和《杭州市筹建“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2022-2024)》,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做好“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探索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监管体系、促进地理标志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打造共同富裕新局面的客观需要[1]。
一、“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新要求
(一)加大行政保护“力度”
“西湖龙井”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并且造假容易做到,因而盛名之下常有侵权行为发生。近年来,随着“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市场上的制假售假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仍有部分商家受巨大利益驱使,铤而走险,新式仿冒手段层出不穷[2],如通过“真罐装假茶”“以次充好”等方式贴真标卖假茶,使用“狮峰龙井”“西湖边的龙井”等字样“打擦边球”,以及虽然茶叶原叶是“正品”,但是没有按照申报的工艺、技术规范进行加工而不符合检测标准等,市场上的假“西湖龙井”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以“零容忍”的姿态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主动出击、重拳出击,是建设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必要手段。
(二)完善保护体系“维度”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既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确权、调解等,也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司法工作,各部门的工作制度散见于各种法律、司法解释、地方法规以及行政机关的有关文件之中,制度之间存在交叠重合、衔接不畅等问题,且各部门之间由于工作机制等原因,往往存在“联合壁垒”,难以发挥联合行动的真正效力。并且在新的市场形势下,“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体系的构建,仅仅依靠行政、司法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亟需引入社会多元力量共同参与,如行业协会、农会、商会、媒体以及市场主体等,合力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共治”的新保护格局。
(三)推进防伪升级“进度”
“西湖龙井”为扁平状绿茶,单从外观来看,与普通“龙井”很难区分,且即便同为“西湖龙井”,产区、等级以及炒制方式的不同对其售价的影响也非常大。“西湖龙井”目前的防伪溯源方式主要是使用政府统一发放的防伪标识,但该方式只能从包装外观等方面进行“初步鉴别”,无法准确识别内容物的真伪。综合推进“西湖龙井”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三大体系建设,落实“西湖龙井”等级细化管理,实现对包装内容物的等级等方面的“深度鉴别”,是完善“西湖龙井”市场监管体系、放大“西湖龙井”品牌价值的“破题口”。
(四)强化主体认识“程度”
能够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产品生产地域面积仅限于杭州市规定的168平方公里,对应种植面积20000亩,春茶产量300余吨,而市面上售卖的“西湖龙井”数量远超于此,社会公众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认知不足,缺少专业鉴别知识,往往只能“凭感觉”下单。且不同于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专用性”,地理标志具有“集体性”“公众性”的特点,在规定的产区内,满足特定品质的产品均可使用该地理标志,这往往容易导致“公地悲剧”[4],集体内部各成员更关注自身经营利益的追逐,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积极性不高、主体责任意识不足。
二、“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市场经营主体调研
为全面了解“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市场经营主体的现状及需求,进一步优化市场经营环境,切实提高市场服务水平,我们对62家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企业进行调研(杭州市共有83家企业登记使用该地理标志,调研占比约为74.7%),并针对调研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01 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市场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在市场规模方面,约53%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企业年销售额在200-500万元之间,约19%的企业年营销额在200万元以下,约18%的企业年营销额为500-1000万元,年营销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有6家,占比约10%(见图1)。在人员规模方面,10-30人的企业占比最多,约为47%,其次是人员为30-50人的企业占比约30%,10人以内的企业和50人以上的企业分别占比18%和5%(见图2)。可见,“西湖龙井”市场经营主体以中小企业居多,市场规模和人员规模都处于中低等水平。一张白床单顶在头上,或者打扮成小天使。
02“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工作的认可度
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注册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方面,37%的企业认为“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成功注册,使得“西湖龙井”茶叶在市场售价和品牌影响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39%的企业认为虽然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力度有限;21%的企业认为影响不大,过高的名气反而引来了一大批制假售假者,“西湖龙井”的市场整体状况并没有出现明显好转;3%的企业则对此表示不了解。
在市场经营主体满意程度方面,大部分企业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表示“满意”,也有部分企业认为“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一般”,市场上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假”“西湖龙井”,个别企业对行政保护力度和司法结案速度表示“不满意”,主要理由是行政机关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主动性不足,多为收到投诉或举报后才被动处理;司法结案速度慢,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地理标志产业来说,过长的诉讼周期会增加企业市场经营的不确定性与风险程度。同时,从调研数据中也可以发现,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和司法诉讼表示“不了解”,且对司法诉讼的了解程度相对更低,主要是由于企业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不高、企业内部缺乏专业化人才,对专业性较强的司法诉讼“无力承担”,也有部分企业是由于其主体责任意识较差,对行业的整体发展关注度低。
03 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困难
关于企业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困难,调研发现,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人员和专业力量不足,62.9%的企业表示无力负担知识产权专门部门或专门员工,且社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多以商标、专利服务为主,地理标志方向人才缺乏;46.77%的企业认为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的问题是当前“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同时,市场环境不好(35.48%)、资金缺乏(30.65%)、政策支持不够(19.35%)等问题也值得关注;此外,还面临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宣传普及力度不足等问题。
04 希望进一步提升的方向
提升行政、司法保护是市场经营主体最希望进一步提升和改进的方向,占比高达92.64%;同时,企业希望能够进行地理标志专业化培训(82.85%)、加强相关信息公开(73.34%)、营造社会保护氛围(68.92%),以及细化分类分级标准、完善配套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等。
三、“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建设,为“西湖龙井”地理标志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与要求。当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消费结构升级等新情况,“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仍存在保护水平与市场体系建设的需求有所差距、部门协同联动落实不足、公众品牌保护意识较弱、海外风险防控不完善等问题,需从多个方面协同发力,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进行完善或突破。
(一)聚焦市场环境优化,打好行政执法组合拳
一是树立现代化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现代化监管模式,探索便捷、高效、包容的市场监管方式,以监管提升服务,以服务促进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与紧迫感。
二是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茶企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实现知识产权备案全覆盖,细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清退知识产权违法商户。
三是加强质量抽检,严把质量检查标准,聚焦春茶上市等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出击,全面排查,联合西湖龙井茶质量鉴定中心,对“真罐装假茶”“以次充好”等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同时公开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四是建立“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将该项工作列入基层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监管,创设“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年度公报机制。
五是优化执法人员专业构成,联合科研机构、高校建立系统完整的培训方案,制订“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宣传、投诉、执法、调解等专项课程,开展针对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素养。
(二)围绕“一盘棋”思想,构建地理标志保护大格局
一是树立现代化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现代化监管模式,探索便捷、高效、包容的市场监管方式,以监管提升服务,以服务促进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与紧迫感。
二是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茶企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实现知识产权备案全覆盖,细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清退知识产权违法商户。
三是加强质量抽检,严把质量检查标准,聚焦春茶上市等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出击,全面排查,联合西湖龙井茶质量鉴定中心,对“真罐装假茶”“以次充好”等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同时公开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四是建立“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将该项工作列入基层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监管,创设“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年度公报机制。
五是优化执法人员专业构成,联合科研机构、高校建立系统完整的培训方案,制订“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宣传、投诉、执法、调解等专项课程,开展针对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素养。
一是打通行政、司法衔接的关键环节,注重统一部署,细化责权划分,明确检查督察要求,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西湖龙井共享法庭”的作用,探索建立“西湖龙井”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品牌保护的主动性。
二是加强与属地区县或乡镇街道的合作,积极发挥属地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三是发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大力支持茶叶经营者通过维权直通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海外维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渠道。四是明确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西湖龙井茶茶农协会等团体的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实现自我管理。五是积极引导茶企进行自查自改、自我约束,提升企业质量自检能力,指导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推进域内茶企全部实现“浙食链”上链,用好“红黑榜”制度。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创新线索提供奖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督,全方位健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形成地理标志保护大格局。
(三)整合域内资源,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联合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浙江大学、中国农科院茶叶所等学研资源,结合专家问诊机制,以共同调研、课题合作等形式探索西湖龙井防伪溯源、质量检测、品级划分方法,从茶叶外观界定、成分占比、图像色度等方面提高西湖龙井茶检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筹划申请“狮峰龙井”“梅坞龙井”等相关地理标志,布局“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护战略格局,填补执法保障的漏洞。三是以“西湖龙井”茶产业“一件事”为牵引,谋划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应用,以数据赋能、迭代升级、多跨协同的思路进行改革,梳理产业大脑、数字生态茶园、品牌综合保护、产业公共服务和全产业链监管模块及应用。
四是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官网等平台接入“西湖龙井”链接入口,实现地理标志在线申请、使用资格、质量检测报告、“红黑榜”等集成化信息公示及查询。
五是推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保险产品出台,与保险公司联合创设“西湖龙井”系列保险产品,为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市场主体购买生产保险及正品保险,防范化解自然风险及市场风险。
六是指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地理标志业务,为“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市场主体提供行政、司法等方面的“一揽子”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利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官方微博、公众号、抖音、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渠道,加大“西湖龙井”地理标志政策规范、鉴伪知识、典型案例等信息的投送。
二是以省级、市级、区县级、街道等多级联动的方式开展“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五进”活动,确保宣传引导效果,强化公众品牌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茶企茶农教育培训,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做精、做细、买真、卖真,加强对网络平台销售企业的引导,规范“西湖龙井”字样以及专用标识的使用。四是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万里行、“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平台推广等活动为契机,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及杭州亚运会为重要载体,发挥舆论宣传优势,不断扩大“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品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注释:
[1] 管育鹰.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的疑难问题探讨[J].知识产权,2022(4):3-17.
[2] 何关新.构建西湖龙井茶产业新格局发展的对策建议[J].中国茶叶,2022(3):72-75.
[3] 陈健,郭沛林.中美经贸协议背景下地理标志和通用名称界分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22(1):4-12.
[4] 田明,孟超.地理标志助力特色农业发展初探——崇礼扶贫的实践与思考[J].中华商标,202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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