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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传统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调”),属于法律尽调中的一个模块,是对拟投资对象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权属调查和风险分析,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但当前,形势发生了变化,在国家层面,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局势,各条线均期望借助企业的力量打破垄断,挣脱枷锁,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因此各种政策、资源都向同一类企业高度集中——科技创新类的企业,因此知识产权已在企业的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左右投资的成败。投资即是投未来,传统的知识产权尽调已远远无法满足需求,我们需要摸索出契合新形势的知识产权尽调之路,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考虑:
维度一:关于知识产权的先进性。拟投资对象属于什么行业?行业龙头的知识产权处在哪个阶段?平均水平是什么?拟投资对象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专有技术)的技术参数是多少?在行业中处于什么水平?技术被迭代的期限是多少?作为投资者有必要把这些问题搞清楚,靠的当然不是拟投资对象笼统的“国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的表述,而是要结合行业分析、数据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
维度二:关于知识产权的转化率。知识产权的转化率是指企业将知识产权投入应用的比例。很多的所谓高新技术企业,动辄发明专利几十项,而实际应用到生产经营中的技术并不多,这其中主要是技术可行性和市场接纳度的问题。企业不是大学,也不是科研机构,考察拟投资对象知识产权就是要看他们的知识产权是否投入了生产,不能是为了“拿政策”而生造一批知识产权。这就需要在尽调过程中下沉一线,实地查验。笔者走访企业时,喜欢去看他们的生产线,观察投的是什么料,用到哪些生产设备,经过什么样的工序,如何进行检验,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是怎么做的……了解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也可用此法。如果想要预测一项尚未应用的先进技术在未来的前景,尽调过程中除了做成本收益方面的分析,还需做一些市场调研,考察客户对该新技术的接纳程度。
维度三:关于知识产权的稳定性。理论上任何一个路人甲对任何一个专利都可以发起无效程序,临近IPO的企业更是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因此尽调中,对于拟投资对象的核心专利,有必要通过检索、分析,判断其对抗无效程序的能力,对发现的缺陷及时弥补,确保其有效性,以抵御上市过程中的无效风险以及主张权利时自身的稳定性。
维度四:关于知识产权的可实施性。近日,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通过2022年第68次上市委会议,创业板上市之路终止。深交所的终止决定显示,深交所重点关注了该公司未决的知识产权诉讼。招股书显示,苏州维嘉在创业板IPO过程中共收到5项知识产权诉讼,原告均为公司竞争对手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标的额达 2600万元。经笔者检索,苏州维嘉拥有100多项发明专利,但拥有专利并不能确保自身技术不侵犯他人的权利,理论上一项专利技术有可能同时也是一项侵权技术。因此有必要对拟投资对象的现有技术和拟研发技术进行FTO分析,查实上述技术是否属于可以自由实施的技术,判断其是否构成侵权。
维度五:关于知识产权的获得能力(研发能力)。研发能力是考察拟投资对象是否可以永立潮头,是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尽调:一是技术的来源是否可靠,是自主研发,还是委托研发,还是受让他人的技术;二是研发制度是否完善,包括立项、关键控制点、验收等;三是研发费用,是否能保证持续性的投入,数据逻辑及时间逻辑是否存在问题等;四是对核心技术人员的管理,是否在入职、在职、离职阶段都具备有效措施,防止核心技术人员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总之,当前对拟投资对象的知识产权尽调,宜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和法律尽调、财务尽调并列,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评判企业的价值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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