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一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书2.0》和《长三角地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书》,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升级。
据了解,《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书2.0》总结固化了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合作的经验和做法。长三角三省一市知识产权部门在发展共商方面,将进一步构建常态化的共商机制,加强对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建设纲要、规划等组织实施和协同推进;在创新共进方面,将围绕新经济产业和重点产业领域,依托产业园、工业园的技术集聚优势,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合作培育跨区域高价值专利组合;在运用共联方面,将推动三省一市现有的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平台(中心)互联互通,整合优化平台(中心)的功能,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共享、联动发展和交易平台一体化;在保护共治方面,将探索制定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指南和执法标准,推动落实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在服务共享方面,将探索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政务申请事项的“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及跨省通办,实现知识产权咨询投诉事项“一站解决”,协同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此外,三省一市知识产权部门还将探索深化新领域的知识产权合作,包括开展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服务支撑区域内企业科创板上市、探索建立长三角海外维权信息资源合作平台、协同建设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在长三角区域内开展业务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