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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在过去25年里,数字平台服务市场的巨大增长引发了大量反垄断问题。
有证据表明,美国的大型数字平台在巩固现有资产的同时,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断打击其竞争对手,使自身在新市场中获得进一步的竞争优势。
鉴于这些数字平台在经济发展和美国民众日常生活中起到的核心作用,以及他们实施的反竞争行为给在线服务市场带来的潜在威胁,美国两党议员小组先后于2021年8月和10月联合发起《开放应用市场法案(S. 2710)》(Open App Markets Act)和《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S. 2992)》(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旨在禁止关键数字平台任意歧视竞争对手,限制平台实施自我优待行为,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数字服务体验。
由于这两项法案可能会在2022年夏季提交美国参议院审议,2022年6月2日,美国进步中心(CAP)发布了针对《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和《开放应用市场法案》的评估报告。该报告详细介绍了每项法案的最新版本,随后评估了这两项法案的潜在好处和局限性,下文将对该报告的评估内容做出简要介绍。
首先,这些法案可以扫清不同平台之间的热门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数百万美国民众每天使用不同的平台购物、社交并获取信息,新规则将在某些情况下消除不同平台在使用过程中的不便,并能够有效降低消费者的使用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法案在降低使用成本的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的选择。例如,通过与全球其他反垄断监管机构展开特别协商,美国消费者将获得许多美国以外的苹果和谷歌智能手机用户已经享有的福利。
其次,人们可以享受由竞争带来的激励创新和提高服务质量所带来的好处。通过在平台之间引入更大的竞争,这些法案将有助于为提供新颖的、低成本和高质量服务的新竞争者打开市场,同时这种持续增长的竞争压力还能刺激已经获得消费者青睐的平台不断改进服务并及时做出创新。
除此之外,这两项法案还能让美国企业将享有更多平等地位,为消费者带来更大利益。例如,一些大型的“守门人”数字平台已经能够通过谈判为他们的应用程序在应用商店的定价制定特殊的例外条款,这些条款对于大多数其他应用程序来说仍然是不透明的或不可用的。基于此,《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将消除对合法商业交流的限制,迫使数字平台做出一些让步,比如取消通过电子邮件等服务与应用程序以外的用户交流的限制,同时保留对应用程序内交流的限制。
与此同时,有人质疑这些法案在隐私安全和竞争秩序方面是否作出了适当的利益权衡。一些人认为,法案对经济条款的关注意味着将隐私保护降为次要考虑。在新法案的各种条款下,如果平台专门适用于第三方供应商、开发者或广告商的隐私规则被发现会损害竞争,可能将面临违法风险。对此,法案通过豁免潜在的反竞争行为来应对这一风险。如果这些行为是保护隐私安全的必要措施,那么平台在制定规则上就仍有很大的自由度,可以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改进其平台的隐私保护制度。即便是可能产生反竞争影响的行为,如果它们对消费者的隐私安全保护有利,并符合法案所规定的合理必要的条件,那么这些行为也是被明确允许的。
该报告提出的第二个担忧是,上述可能增加的诉讼风险会对平台的内容审核及服务条款的执行产生寒蝉效应。在这一点上,有观察人士提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公司为了避免被卷入任何潜在的诉讼,将降低其对服务条款的执行,无论他们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CAP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平台内容审核问题,他们发现,内容审核承诺和具体执行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尤其是在规模较大的社交媒体平台上。
CAP对改进立法所做出的的任何努力表示赞赏,但目前该法案可能带来的风险都不足以掩盖法案能带来的客观福利。在权衡法案的潜在影响范围时,CAP得出的结论是,这两项法案都有助于美国反垄断法的现代化,都能够在遏制大型数字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同时为消费者带来实质性利益。CAP支持《美国创新和选择在线法案》和《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并敦促国会尽快于今年夏天通过这些两党法案并使其成为真正的法律,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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