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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思路研究

发布时间:2022-06-01 来源:知识产权杂志 作者:肖兴威
标签: 知识产权 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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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任何一个强国的崛起,都需要思想、文化等软实力的支撑。智库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日渐成为国与国之间文化交往和思想碰撞的重要平台,在对外交流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破解新发展难题的迫切需要,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发出中国声音,传播中国智慧,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展示新时代我国的全球大国形象,也迫切需要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文化交流、国际交往及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愈发重视,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2015年1月,党中央明确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同年,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智库”。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在国家层面建设知识产权高端和特色智库。透过系列文件,不难发现,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已迫在眉睫。

基于此,本文尝试探索在知识产权智库建设过程中的基本问题,研究提出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和具体举措,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新理论、新观点、新思想、新方法。

一、我国知识产权智库的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在智库建设和发展方面取了得长足进步,特别是在经济运行速度趋于平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间点上,各类智库层出不穷。在知识产权领域,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产生了以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为研究对象的各类智库。特别是2015年以后,知识产权相关智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一)知识产权智库类型

我国知识产权智库主要分为政府知识产权类智库、院校知识产权类智库和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三类。

1. 政府知识产权类智库

政府知识产权类智库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2010年设立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咨询机构,目前已是第四届,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五十多人。

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从事研究和课题管理的相关单位。其中,主要包括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近百人,对接联系的专家近千人。

三是地方知识产权研究单位。各地在推动本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过程中培养的知识产权专家以及研究团队。例如,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等,其各自研究团队规模在10〜30人之间。

2. 院校知识产权类智库

近些年,我国院校知识产权类智库陆续涌现。例如,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江苏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国内高校中,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院”等类似知识产权智库的机构。其中,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不仅拥有专职的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或相关工作的院校老师,还聘请了部分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实务专家。

3. 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

我国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目前主要是以市场主体为主筹建的,其目的是为其从事知识产权市场经营服务需要智力支撑而汇集专家资源搭建的平台。例如,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北京强企知识产权研究院、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等。

(二)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发展中的问题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智库正处在迅猛发展阶段,发展势头较好,成效显著。但与国内外高端智库的建设水平和功能作用比较,特别是按照《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需求,我国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尚有很大的差距,存有许多不足,难以适应知识产权事业迅猛发展的形势。主要表现为“有库无智”,即虽然各类智库机构的报告层出不穷、汗牛充栋,但能够为公共决策提供思想和行动方案的成果匮乏、理论创新不够、知识传播有限、对于公众舆论引导的作用有限、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不突出等问题仍然显著。由此导致知识产权智库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仍然不显,目前尚游离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之外,难以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领域软实力的提升。

一是顶层设计不清晰,缺少基于在对国内外形势新特点准确判断基础上的科学谋划。囿于知识产权智库整体数量、分布、职能和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研究方向、作用成效等宏观数据的匮乏,目前尚没有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的总体规划,智库成果评价体制机制和标准等也尚未建立,导致各单位对于知识产权智库定位、发展方向、资源配置等认识不一,缺少统筹,对知识产权智库的体制机制、功能作用、研究方向、成果转化缺乏有力指导,存在自由发展、良莠不齐的现象,对知识产权智库研究成果的综合汇集分析和及时有效应用就更无从谈起。

二是智库能力有限,多数是行政机关的工作助手和力量补充,少有前瞻性引领性研究。囿于对知识产权智库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功能、基本制度等方面的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新时代知识产权智库的不可替代作用认识不足,致使智库管理工作职能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智库多集中在法学学科,运用的方法主要是法学方法,关注的问题主要是法治问题特别是国内的法治问题。这种学科的单一、方法的单一和视野的单一而且受限,导致无力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开展全链条的系统研究,仅能被动承担工作战术性课题,少有对于前瞻战略性问题的主动研究以及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分析与研判问题的成果,因而也就无法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产生更加有力支撑。

三是智库成效不显,舆论引导和影响力仍有待提升。高质量思想产品和研究成果的匮乏使得智库成为低水平信息传播的平台,进一步限制了知识产权领域对于公众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导致在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突发事件和决策过程中,由于缺少新思路、新思想,常常陷入“集体失语”或“反应迟缓”等尴尬境地。或者即使有一定的新思路、新思想,但囿于表达方式的不熟悉、传播平台的不完善,抓不住社会公众的心理和需求,尚未形成知识产权沟通交流权威平台,不足以引导和影响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囿于缺少站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高度,把握世界政治、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着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思路,导致当前多数对外活动仍停留在浅层次的调研和会议交流上,缺乏深层次的问题沟通与分析,智库在知识产权公共外交中的“第二轨”作用也就无法充分发挥。

(三)小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目标已由单纯的跟随向领先、并行转变,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已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数量扩张并重转变的大背景下,集中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构建国家级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二、构建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的新要求

结合上述分析,不难发现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是我国进入新时代、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形势下的迫切需求。

(一)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的需要

早在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出明确批示,智库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形势的发展,作用会越来越大。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各类智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持。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阐述了智库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智库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规划了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部署了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的工作任务。这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需要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纲要提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纲要的实施对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三)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是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需要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愈加凸显,已经成为国际竞争博弈的重要工具。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要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要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纲要的要求,给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提出了重大课题。

三、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的内涵界定

智库如此重要,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机构或组织可以称得上智库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对智库的定义、要素等基本概念加以初步的辨析。

(一)知识产权智库

智库,又称思想库、智慧库、智囊团等,英文称Think Tank。它于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崭露头角,20世纪70年代后迅速增长,并在世界范围内发展。

多数专家学者认为,在国家现代治理体系中,智库能够拓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政、议政的渠道,实现民主协商的多元化。智库的发展水平能够反映出社会的开放程度和知识精英的活跃程度,反映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反映出在国际舞台上的公共外交的地位,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综合专家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应当是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以国家新时代特征为导向,以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为基础,以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抓手,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系统性、体制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为重点,着眼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新格局,进而组织开展战略性、系统性、全局性、前瞻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公众认知;推进公共外交,提升国际地位。

(二)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的“中国特色”内涵

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的基本内涵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坚持服务决策的导向,坚持科学精神,提供正确的咨询意见。必须坚持政府智库紧密联系决策机构的机制,坚持政府、院校、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协同发展,坚持高端权威智库的培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

(三)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智库的“新型”特征

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必须立足新时代,着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型的基本特征:一是从传统智库向现代智库转型,从智囊走向智库,从松散的“思想库”转向规范化、法治化的智库,成为公共决策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二是从单一的研究咨询向研究、咨询、监测、评估、交流、释疑等多功能转变,成为公共决策和执行的重要补充;三是从知识产权法治研究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领域研究转变,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四是从重视政府知识产权类智库向政府、院校、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协同发展转变,建设适应智库发展的科学管理体制,建立交流平台,形成高效的知识产权智库管理体系;五是从国内问题研究向国内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研究转变,增强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为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支撑。

四、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既要主动回答好时代提出的命题、积极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也要明确自身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路径;既要对复杂的外部形势作出快速反应,又要保证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权威性。

(一)功能定位

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功能应当是:战略政策研究、政府决策咨询、执行政策评估、重大理论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提升民众共识、支撑公共外交。政府知识产权类智库应当侧重战略性、系统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研究,履行为政府机构提供决策咨询、参谋的职能。同时承担起智库管理职能,掌握智库情况,推动智库建设,研究智库布局,协调资源配置,统筹研究任务,把握研究方向、建立智库平台,开展智库评估。院校知识产权类智库应当侧重专业性、学术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突出院校优势,深度研究知识产权政治、经济、外交、法学理论,为决策机构超前提供思想基础支持。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应当侧重战术性、实用性、现实性、系统性研究,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市场主体,服务广大民众,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支撑。

(二)建设思路

在国家进入新时代、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下,要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宏伟蓝图,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形成层次分明、职能清晰、体制顺畅、机制灵活、管理有序、保障有力、人才聚集、服务优良的智库体系构架十分迫切。一是尽快建立高端、权威的国家知识产权智库。国家知识产权智库应当是我国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塔尖,履行领导、研究、咨询、统筹、导向、评估的职能,担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理论引导、启迪民智、影响舆论、公共外交、聚集人才、统筹管理的责任,以知识产权战略性、系统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为重点,以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在理论创新、政策研究、决策咨询、执行评估、影响公众、公共外交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成为党和国家知识产权重大决策的核心智囊,知识产权舆论的权威阵地,知识产权外交的骨干力量,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的管理机构。二是大力加强其他政府知识产权类智库和院校知识产权类智库建设。突出地域、领域、行业、专业特点,以区域性、专业性、学术性、理论性研究为重点,与政府高端智库形成互补,成为中国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中坚力量。三是引导扶持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建设。指导合理布局,支撑发展壮大,引导深入社会,贴近市场主体,突出战术性、实用性、现实性、系统性研究,为全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必须牢牢把握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重大决策提供研究咨询服务的根本方向,坚持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中国特色。坚持党管智库,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把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融入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事业中。二是坚持世界标准。坚持面向世界,遵循智库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以世界一流标准扎实推进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工作。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面向社会,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决策的重大课题,围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为提高政府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提供支撑。四是坚持兼收并蓄。坚持“打开门办智库”,以国家智库作为思想交流的平台,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与争鸣,切实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水平。五是坚持科学管理。坚持按照智库发展的一般规律,建立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智库行政、科研、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从有利于出成果、出人才的角度,创新智库管理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流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

(四)建设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必须要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目标设定必须要与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任务的需求相匹配。形成层次分明、职能清晰、体制顺畅、机制灵活、管理有序、保障有力、人才聚集、服务优良的智库体系构架。为此,应当利用好当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发展的大好环境,用八年左右的时间,分两步走,建成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

1. 第一步,到2025年建成中国特色新型国家级高端知识产权智库

2025年之前,尽快建立高端、权威的国家知识产权智库。打造我国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塔尖、顶梁柱和领导者,形成国内权威、国际知名的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高端智库。一是成为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核心研究智囊。以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服务宗旨,以知识产权的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在理论创新、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公共外交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形成政府决策意见的主要提供者。二是成为相关政策解读的权威机构。对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解读和普及,形成促进和保障政策有效实施的舆论氛围。三是成为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的参谋团队。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发复杂形势能够具备快速有效的响应机制,开展研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发表评论,启迪民智,营造积极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四是成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高地。知识产权智库成为政府官员的“提供者”,在政府人才选拔过程中,可以经常在智库的研究人员中选拔高级官员;而离任的政府官员可以汇聚于知识产权智库,进入知识产权智库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展现工作才能和优势。从政府机构到知识产权智库之间的人员流动,进一步密切两者之间的人才沟通和共享,增强知识产权智库对政府决策的有益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人才流动良性循环。五是成为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的指导者和管理者。指导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智库的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学术咨询、公共外交等工作。

2. 第二步,到2030年建成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

到2030年左右,要建成职能科学、机制先进、开放高效、人才辈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使之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思想和国家治理的主要政策源地。智库每年应当产出国内国际知识产权领域若干高质量研究成果,满足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决策需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聚集百名左右的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政策知名专家团队,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智库研究队伍。固化智库建设充足、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渠道,确保智库“非营利”属性。建成多层次的国内国际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分享平台,形成畅通的智库国际合作交流的渠道。制定智库的调查研究、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政策模型、结果论证等研究方法体系,促进智库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政府决策机关的有机联系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智库成果转化途径。建立科学的智库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形成完备的知识产权智库治理结构。

五、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具体举措

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要把建设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一流的智库体系是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谋划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成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编制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智库建设进程。特别是应当成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着力推进智库建设工作开展。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应当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高端权威智库。可以以现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处”为基础提出组建方案,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成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

(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管理体制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应当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应当设立院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下设党委纪委办公室、行政人事部、财务资产部、管理评价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部、知识产权国际研究部、专利研究部、商标研究部、版权研究部、综合研究部和信息中心平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在保持独立社团组织的前提下,党务、行政、人事、财务、资产等可以与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合署,业务部门保持独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应设定一百人左右事业编制,同时可以在编制外聘任专职、兼职专家和研究人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管理,其他人员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党委管理。实行独立财务,按照国家有关智库和研究机构的财务规定进行管理。

(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职能任务

一是负责党建、纪检工作和行政、财务、资产工作,管理日常运行;二是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以及相关公共政策的分析研究,提供决策参谋意见;三是开展知识产权前沿性、趋势性问题以及相关公共政策分析研究,提供风险预警;四是开展知识产权突发事件、热点问题与应对性措施分析研究,提供解惑释疑方案;五是开展国际知识产权趋势及治理模式改革的分析研究,提供应对措施;六是开展国内国际知识产权数据和创新政策分析研究,发布权威的知识产权报告和创新指数报告;七是开展教育培训和研究成果的国内国际交流论坛活动,管理信息中心平台建设;八是开展成果利用与推广交流活动,负责杂志期刊等出版物的管理工作;九是承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职能;十是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运行机制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直属单位,是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核心,是唯一的国家级权威的高端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运行机制必须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新型”的特征,同时也要体现科研院所的特征,要有别于行政机关和一般直属单位的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当前国家对“科研机构”和“智库”的一系列政策,建立与新时代要求、国内国际需求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特殊功能,打造成国内权威、国际一流的智库。

一是坚持党管智库。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要把管理知识产权智库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制定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国“智库”建设进程。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党建、行政、业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把握工作方向、人才配给、经费支撑,确保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积极履行相关职能,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坚持统筹管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要承担起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的建设指导职能,掌握全国知识产权类智库的基本情况,规范管理模式,实行分类指导,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智库成果质量,努力形成政府、院校、民间知识产权类智库相结合、各有业务侧重、管理规范高效的智库体系。

三是坚持科学研究。建立课题立项、招标、研究、成果管理的新机制,形成符合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特点的运行管理机制和相应制度。确立“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透明”的运行规则,建立重要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课题长期跟踪研究、持续滚动资助的长效机制,形成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实地研究、文献研究有机结合的优良灵活的研究方式。强化研究过程管理,建立研究项目的过程评估标准和流程细则,及时采集考核评估项目过程数据信息。实行“首席研究员”制度,制定研究经费的支撑和开支管理规定,充分用好国家政策,确保项目支出和研究人员的薪酬。

四是坚持成果共享。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智库研究成果报告制度,利用智库数据信息中心平台,建立重要课题研究成果的内部报送、公开推广、媒体宣传和发布制度,多渠道扩大知识产权研究成果的运用,提高国家智库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力和转化效率。创办高端的专题学术研讨会,形成品牌论坛。探索多种学术交流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学术研讨、报告发布、专家演讲等活动。创新研究成果的宣传推介模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机构及其载体的作用,多角度多方面介绍和推广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的研究成果、专家学者和文化理念。同时,打造智库高品牌、高质量出版物。

五是坚持开放合作。拓宽国家智库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建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知名官方知识产权智库的合作机制,鼓励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与国际知名智库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支持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研究、参与智库国际对话平台建设。争取外事管理部门的支持,简化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

六是坚持机制创新。建立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机制,在面对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决策事项时,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促进知识产权决策部门与智库、公众之间的有效互动,增强知识产权决策透明度、相关公众参与度。完善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机制,重大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决策,要进行相关可行性论证,全面吸收和比较不同类型智库的评估文件。针对知识产权政策执行、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相关跟踪评估。建立知识产权决策部门对知识产权智库出具的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等制度,从而完善知识产权决策纠错改正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政府内部评估与知识产权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模式,提高知识产权评估结果客观性、科学性和严谨性。创新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服务购买机制,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对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进行购买,并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知识产权决策咨询购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社会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的独特作用,阐释知识产权理论、发布重要知识产权报告、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关注社会热点、引导公众情绪,充分运用大众媒体手段,传播知识产权主流思想价值。

七是坚持聚集人才。建立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首席专家制度。聘请经验丰富、在知识产权及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物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首席专家,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随时跟踪梳理和调整外部专家资料库,加强与外部专家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加强国家智库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选拔、人才专项计划等多种途径,聚集一流专家进入知识产权国家智库工作。密切关注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稀缺的高级人才,对稀缺人才建立从搜寻、联系到引进和跟进服务的工作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对产生重大成果有利的事业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智库人才培训机制,通过选派国家智库研究人员借调、挂职、深入参与国内外著名大学、智库、企业和国际组织等机构研究工作的方式,联合培养人才。定期开展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和研究辅助人员的专项培训,形成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梯度合理的人才队伍。建立知识产权智库人才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既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又有利于高端智库发展的收入分配制度和研究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强调研究成果考核在资源配置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导向作用。协调解决智库人才引进在户籍、待遇等方面问题。

八是坚持协调发展。制定发布“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智库建设进程。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国知识产权智库的基本情况,理清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方向,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规则和制度,争取到2030年形成层次分明、职能清晰、体制顺畅、机制灵活、管理有序、保障有力、人才聚集、服务优良的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体系,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国家创新发展做出贡献。

结 语

中国特色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任重道远,需要每一位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者与专家投入时间与精力。知识产权智库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智库要明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国家治理提供决策支持。我国新型知识产权智库建设不仅需要思想与理论创新的优秀专家学者,还需要懂得知识产权智库运营与管理的专业性人才。同时,也只有知识产权多方面智库人才的聚集和培养才能真正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话语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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