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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TATA木门”诉“TATA橱柜”商标侵权纠纷案,TATA木门在经历了痛苦的维权之路后,终于在被侵犯商标权一案中取得完胜,同时还收获意外之喜——被法院判定为“驰名商标”。
TATA品牌始建于1999年,是中国最早致力于成品居室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专业企业之一。公司以“改变行业,服务社会”为目标,推出“非设计美感”、“组合式装修”、“套装门”等概念,属于比较知名的品牌。
2018年10月,TATA木门将“TATA”橱柜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标识虽为注册商标,但其注册系复制、模仿TATA木门在先驰名商标,该注册商标的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认定侵权成立,判决停止使用,并赔偿人民币50万元。
在审查期间,法院依据“TATA木门”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额、销售范围、利税以及商标的使用时间、资金投入和地域覆盖范围、享有的市场声誉事实等,并根据《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TATA木门”已属驰名商标。
在商标维权中,因祸得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并不少见,驰名商标的认定本就有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两种方式,本案就属于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属于行政认定,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进行司法认定。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商标民事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主张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该商标是否驰名的认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纠纷中涉案商标是否驰名,是审理和判决的基础。因此,赋予人民法院驰名商标认定权是其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也是商标执法工作的需要。
现在“TATA橱柜”商标已被无偿转让至TATA木门旗下,这将使恶意注册商标的生存空间变得更加困难。对于TATA木门来说,打掉了TATA橱柜并不等于从此TATA商标在市场上获得了一片净土,但无论谁想通过恶意注册TATA商标谋利,都得不到法律保护,真正的商标持有者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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