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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不光运动相关企业“馋嘴”北京冬奥,酒企也被曝翻车。
近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余元。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行政处罚书,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生产了一批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
产品共计967件,每件6瓶,每瓶1.5L。于2021年12月12日销售给了一位赵姓客户,销售金额61597.9元。违法经营额共计61597.9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使用的商标为“永丰牌”。根据该公司简介,该公司系始建于1949年10月国营北京大兴酒厂的改制企业。该企业均为自然人股东,其中大股东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程学昌,持股34.2%。
随着冬奥会的临近,部分企业违规搭乘冬奥快车屡见不鲜。
去年10月18日,卡路里体育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5万元。
卡路里体育主要违法事实为,2021年7月2日,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文章,宣传内容包括“燃动夏季 助力冬奥”等内容。文章是当事人为了线下活动有效开展而进行的宣传,而上述行为未得到北京冬奥组委以及国际奥委会的许可。
双奥冰雪也曾因蹭冬奥会热点而被罚。2019年7-12月,双奥冰雪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发布含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识的商业宣传视频等内容,侵犯了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冬奥组委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所享有的专有权。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发布违法内容,并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自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为保护涉冬奥会知识产权,我国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推动修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针对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具体来看,依法严处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涉及像冬奥会这类举国关注的盛会上宣传翻车,不仅会造成广告宣传费和罚款上的经济损失,还会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大打折扣。”在战略定位专家、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徐雄俊看来,随着相关部门对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执法越来越严格,企业也会更加尊重相关知识产权。该举措不仅保护了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对包括各种原创资源、文化IP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处罚依据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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