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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您好 !
本人存在发明专利潜在纠纷方面的问题向您咨询:
我这边有一项发明专利,另日本某家公司也有类似的发明专利(已获得国内授权),两个发明的专利说明书类容相似但也有区别。虽然专利的描述不同,但在实际生产中采取的工艺路线和方法其实是一样的,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日本那家公司找麻烦,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否有发生专利纠纷或被起诉的风险,如果被起诉专利侵权如何解决,谢谢!
北京专利律师回复:
您好!
首先,应确认贵方用于实际生产中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该日本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当贵方实际生产的方案满足以下条件的任意一种时,即可认定其落入该日本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
⑴ 贵方的方案包含了与该日本公司专利中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的对应技术特征,即贵方的方案落入该日本公司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内;
⑵ 贵方的方案与日本公司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存在技术特征的替换,但该技术特征的替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的。
基于以上内容,
如果贵方实际生产的方案未落入该日本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若日本公司提起诉讼,贵方可以直接抗辩不侵权;
如果贵方实际生产的方案落入该日本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若日本公司提起诉讼,在此种情况下贵方还可以视具体情况对其提出专利权效力抗辩、滥用专利权抗辩、先用权抗辩、现有技术抗辩等;或者也可以直接就该日本公司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与无效审理部提起无效宣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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