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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蜂”“擎天柱”遭假冒?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虹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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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金刚”可以说是一代人的童年记忆,“变形金刚”系列玩具至今仍深受少年儿童喜爱,销量经久不衰。然而,却有这样一家公司靠仿造“变形金刚”玩具大肆销售牟利……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对这起侵犯著作权案提起公诉。


2019年4月,上海虹口警方接到举报,称某公司仿制孩之宝商贸(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变形金刚模型玩具,涉嫌侵权。该公司主要由老板李某甲、厂长张某某等人负责管理,仿制的变形金刚图纸主要由另一家设计公司老板安某提供,由设计师曲某某对部分产品负责上色后,厂长张某某负责生产、公司司机李某乙负责运输,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大肆销售获利。


审查起诉过程中,安某交代其利用自己在变形金刚玩具圈内的影响力,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孩之宝公司的各种变形金刚玩具产品,其中不乏一些限量或绝版的款式。然后通过逐一拆解玩具零件进行逆向研发,并绘制每个零件的3D图纸,随后贩售给某公司。李某甲在得到图纸后,根据图纸将每个零件按相同比例放大后开模注塑,上线拼装,最终完成一款与正版孩之宝变形金刚玩具外观构形基本相似的产品。


检察官介绍,本案系侵犯国家知名玩具公司著作权案件,涉及立体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通过在生产的玩具产品中夹杂一些自己设计的内部零件、拼接方法等来掩盖侵权事实。整个犯罪过程涉及铸模、开模、生产、存储、运输和销售等多个环节,社会影响恶劣。


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5人自2019年起,在未经知识产权权利单位孩之宝公司授权情况下,对该公司“大黄蜂”“擎天柱”等30款变形金刚系列玩具进行仿冒设计、外观微调、生产等,并冠以“威将”“陆霸”等品牌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达257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李某甲、安某等5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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