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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深化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晋江品牌”建设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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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这给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随着福建省晋江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涌现。2009年11月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有权审理其辖区内诉讼标的额50万元以下,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民事案件。2010年1月1日,晋江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2013年2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

近年来,晋江法院秉承“公正、文明、尊荣、拼搏”的精神,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对知识创新的激励作用,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为晋江民营企业创业、产业集群创新、品牌国际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提高案件研判水平增强司法保护力度

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关联案件持续攀升,侵权领域不断扩大,违法现象多发、易发等问题,晋江法院积极行使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受理和审结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切实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至2020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3726件。

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应对能力。随着市场品牌竞争的日益激烈,在涉及商业标识类案件中,行为人“打擦边球”手段不断翻新,在侵权与否的认定上出现了较多存在争议的“模糊地带”,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晋江法院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案件新形势、新特点,深入研析“疑难杂症”,精心审理、大胆裁判,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效果,促进商标、著作权成果流转、转化,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鼓励创新发展的正能量。主动回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司法需求,依法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加强对典型裁判的释法析理,促使特许人改善管理、规范经营。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年来,知识产权类侵权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危害不容小觑。侵权产品已由传统的鞋服制造业侵入民生领域,危害民生的假冒案件频发。从群众生活领域的食用油、卫生纸、音像制品,扩展到健康领域的儿童疫苗、食品药品、工程电缆等,涉及类型众多、覆盖面较广、社会危害不断加大。晋江法院始终密切关注民生问题,对涉及医药、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重刑率达39.6%。与此同时,晋江法院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对于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重在教育挽救,予以宽大处理,积极推进非监禁刑的适用。

创新纠纷解决方式 高效便捷化解矛盾

晋江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原则,不断创新纠纷解决方式,注重案件审理结果对社会价值取向和行业规制产生的影响,力争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018年至2020年,晋江法院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办结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3127件,调撤率达83.92%。

建立行业性调解机制,提升纠纷解决效率。晋江法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调解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召集行业内企业共同协商,促使案结事了。成立晋江市商事纠纷调解指导中心,进一步发挥商会的调解优势,扩大商事调解范围,创新纠纷解决方式,促进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促成双方互利共赢,化干戈为玉帛。晋江法院注重发挥诉讼调解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在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进权利人与侵权人就涉案知识产权成果的使用达成合作协议,变“侵权使用”为“合法使用”,最大限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合法转化、传播和利用。

引入专业陪审员,提高结果可接受度。晋江法院切实将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作为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协助法官解决疑难问题,让当事人服法服判,提升陪审和办案质量。聘请16名专家调解员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出台《晋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家调解员工作规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释明和调解工作,实现有效释法析理和更好的调解效果。

完善司法服务功能 增强司法保障供给

近年来,晋江法院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有效整合审判资源,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特色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提升司法联动水平,形成良性互动。晋江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并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取得指导和帮助,确保知识产权裁判尺度的统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旅游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机关互动协调,形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同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入交流探讨,拓宽视野,有效提升执法、司法联动水平。

成立专业服务机构,实现实体化运作。2020年6月,晋江法院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和“闽西南五地基层法院民营企业协同保护基地(晋江)”,并建立“1+2+5+N”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和员工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在晋江国际鞋纺城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室,对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方便相关企业了解及参与知识产权诉讼,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应对能力。不定期组织召开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研讨会、“晋江品牌”企业特许经营司法保护座谈会、“提升产权意识.倡导行业自律”座谈会,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超市回访活动,提升超市经营者产权意识,引导超市合法规范经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传播正能量是最有效的提升路径。晋江法院司法保护工作始终注重延伸职能,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通过庭审直播、案例报道、送法上门等方式,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和公众对知识产权审判的理解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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