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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为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近日研究制发了《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检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纳入检查处置事项,依法履行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工作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实施意见》依据电子商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检查规范、包容审慎监管、政企协同共治原则,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的证照信息公示、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八项检查处置事项,同时明确建立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及重点电商企业联络员制度。根据《实施意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内经营者对经营行为涉知识产权的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投诉渠道的设置与管理,以及平台经营者对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及时公示收到的投诉及处理结果,并对投诉处理过程文件留存管理等规则。
《实施意见》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设置知识产权投诉渠道,应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渠道、即时通讯渠道、知识产权投诉系统渠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审核、投诉受理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事宜处理。同时,基于严保护、快保护原则,《实施意见》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处理有关知识产权投诉的时限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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