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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集微网消息,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丽”)达成了和解,一致同意撤回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相关专利的未决争议,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东丽向长阳科技授予“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专利号为CN200780040088.8)专利的许可,以便其在中国开发、制造、使用、销售或分销专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反射膜产品)。长阳科技应在“约定支付日”内向东丽一次性全额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作为许可费。
另外,长阳科技与东丽确认,在适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 年10月23日,任何一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不会再基于各自拥有的与反射膜相关的专利对另一方提起任何关于反射膜产品的专利侵权诉讼或仲裁。
据悉,2019年10月东丽株式会社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长阳科技,称其系案涉第 ZL200780040088.8 号“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专利权,认为被告实施了被控侵权产品(型号为 DJX250P及DJX300P反射膜产品)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行为,且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支付侵权赔偿金 2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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