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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问: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答: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用户应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问: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答:电子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少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问:哪些商标文件适用电子送达?
答: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将分批推行电子送达,第一批适合电子送达67种商标文件,纸质形式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仍采取纸质形式送达。
问:怎样申请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并与商标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约定,商标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问: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答: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为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问: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答:商标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修改用户信息。商标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校验。需要注意的是,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问:商标电子文书下载是否有限制?
答:在“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拨打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问: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答: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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