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一、 苹果App Store新规背景
二、 移动“游戏版号”与游戏软件著作权的具体关系
1. 关于移动“游戏版号” 移动“游戏版号”审批流程始于2013年,2016年随着我国移动游戏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于移动游戏行业的监管也愈加规范,2016年5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通知》对国产游戏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游戏进行了区分。 (1) 对于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游戏,仍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申报材料的通知》和《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进行; (2) 对于国产游戏,《通知》按照游戏内容是否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以及是否具有实体的游戏情节分成两种审批模式。 A. 《通知》此次特别对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休闲类游戏”)的审核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B. 对于非休闲类游戏,《通知》并未对其审核进行特别的详细规定,仅规定按 照境外授权游戏规范通知和《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进行规范。因此,其适用的标准与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游戏标准基本相同。 因此,除客户端、网页、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等类型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填写《出版国产电脑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进行申报外,国产移动网络游戏作品适用《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进行申报;各类型进口网络游戏作品适用《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进行申报。 以国产移动游戏为例,若企业计划申请国产移动游戏作品,则需要将审批申报材料至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游戏版号”由两部分组成,即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文号和ISBN出版物号。文号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具的游戏对应的文件号;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是专门为识别图书等文献而设计的国际编号,由13位数字组成,分为5段,开头第一二组号码978-7代表大陆,第三组号码段代表出版社代码,第四组号码段代表书序码,第五组号码段代表校验码。 2. 关于游戏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构成网络游戏有机组成部分的计算机程序和游戏元素,理论界和实务界基本没有分歧,即认为具有独创性的计算机程序和游戏资源,分别构成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等。游戏内容即连续动态游戏画面是否是作品,属于何种作品,国内理论和实务界从2016年前后开始争论至今,已经大体上形成了共识,即认为具有独创性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构成类电作品。 经过多年的争论和司法实践的探索,2020年4月13日,广东省法院作为审理游戏案件最多的省份之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为涉及游戏的著作权纠纷审理提供正式的规范性依据,比如,第十六条 [游戏元素构成作品的审查]、第十七条 [游戏画面构成作品的审查]、第十八条 [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作品的审查]、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权属认定]、第二十三条 [游戏连续动态画面实质性相似的判断]等,为游戏保护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在2020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将现行《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项中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中的“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第四十七条第六项中的“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第五十三条中的“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均修改为“视听作品”。 关于“视听作品”的修订,扩大了作品客体的保护范围,同时也以立法的形式了明确了游戏画面及直播游戏画面的是否属于作品的争议,从而更好的适应了社会的需求。 3. 关于游戏著作权诉讼案件现状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智能终端的广泛应用,我国移动游戏市场取得快速发展,在市场空前繁荣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市面上的游戏充斥了大量劣质、多次换皮、赌博、欺诈、情色内容、侵犯境内及境外著作权人知识产权的游戏,在智能手机普及的大环境下,这些游戏不仅仅损害了中国移动游戏行业的发展,而且还会给多数玩家带来经济损失和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游戏中大量含有低俗、歪曲历史、歪曲事实、歪曲道德伦理游戏内容等。这些问题作品的存在不仅侵害了涉事企业额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影响市场秩序,损害行业整体利益,严重者更是败坏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国家形象。 因此,我国广电总局通过前置性审批和运营中的监管加强对游戏内容的审查,该举措将有利于遏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极大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知产宝”内,以“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由”及“游戏”作为关键词进行案例检索,共检索到8,200个案例,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根据上述检索结果,虽然我们可以看到涉及游戏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涉案金额及判决金额远不如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但是我们同时应注意到大量涉及游戏的侵权案件为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竞合案件,故综合来看,加上竞合案件的标的情况,涉及游戏著作权案件的诉讼金额和判赔金额依然相对较高。
三、“游戏版号”新规的出台将从多方面促进游戏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1. “游戏版号”对运营开发商的影响 从长期来看,“游戏版号”新规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对行业现状和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从短期来看,新规可能会对通过换皮、套版号、马甲包等经营游戏的运营商产生冲击。 所谓“换皮游戏”是指不改变游戏核心玩法,仅仅通过修改美术素材以及数值系统,将一款游戏包装成全新的游戏,然后在进行上架。 所谓的“套版号”是指某网络游戏为上线运营,套用某款“游戏版号”,以起到“偷梁换柱”的目的,比如新游戏用旧版号、从第三方处购买版号进行游戏运营、通过游戏授权或转让协议达到获得版号等。 所谓“马甲包”是一种利用应用商店规则漏洞,通过技术手段多次上架同一款产品的方法。除了名称和图标不同外,“马甲包”和主产品的内容、功能基本完全一致,简单来说,“马甲包”就是一个换了壳的App。 2. “游戏版号”如何促进游戏著作权的保护 在上述影响中,“换皮游戏”导致的著作权侵权现象发生的情况相对较多。在以往,很多小公司开发的游戏产品没有什么成本,短时间内做出来之后换一套美术,里面的核心代码不变,根据核心代码不停换皮。但如果换皮游戏一经审核,发现代码与已审核游戏重合,则通过国家广电部门的前置审批,可以使得粗制滥造的换皮游戏无法进入市场。 著作权法仅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所以在“换皮游戏”侵权的案件中,首先要做的是需要对游戏画面中“思想”和“表达”的区分。在“守望先锋案中”((2017)沪0115民初77945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从游戏研发的角度提出另一种分层思路,对游戏设计进行比对。该案中法院认定游戏研发通常要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层是游戏立项阶段的游戏类型定位。如涉案游戏最顶端的规则为第一人称视角的团体在线射击游戏。 第二层是围绕游戏类型定位的规则设计。如射击类游戏的基础规则即“移动”和“射击”的功能。又如射击类游戏占点、攻防、护送等不同玩法的选定。在所有的射击类游戏中,均会不同程度地覆盖各种通用玩法,以确保玩家游戏体验的多样性。 第三层为游戏资源的核心部分制作。具体可分为三部分:一是与战斗目标相匹配的地图行进路线设计;二是游戏人物的初始数值策划,赋予每位人物不同侧重的参数值和各具特色的技能或武器技能;三是用户界面的整体布局。 第四层是资源串联及功能调试,打磨游戏规则与游戏资源的契合度,不断地验证与纠错,完善游戏的逻辑自洽,最终形成连贯流畅的整体画面。 第五层是游戏资源的进一步细化制作。美术和音频部分继续介入,包括场景地图的具体布置、外观的细化设计、人物的外观、武器外观及技能特效画面的细化设计、用户界面的丰富和整合等。 在上述游戏呈现中,对于著作权侵权判定而言,关键在于区分思想和表达。位于第一层和第二层的游戏类型及围绕游戏类型的基础规则,显然属于思想范畴,不应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位于第五层的游戏场景外观造型、人物的美术形象、武器装备的美术形象、用户界面的布局用色及图案、背景音频等,当然属于表达的范畴,可整体保护也可基于具体作品类型对于各要素分别保护。关键在于判断第三层和第四层的内容究竟属于思想还是表达的范畴。 上述第三层和第四层设计架构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范畴,应当结合该类游戏的特点和玩家体验综合判断。游戏规则通过以游戏设计要素为内核的游戏资源制作得以外在呈现,这种外在呈现即表达。因此,游戏地图的行进路线、地图进出口的设计、人物的类型、技能和武器组合等整体构成了对FPS游戏规则的具体表达。 因此,“换皮游戏”并非是“思想”不变,只是变更“表达”从而逃避著作权法规制的法外之地。浦东法院从研发角度对游戏进行分层拆解的思路,对如何区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思想”和“表达”起到很好的帮助作用。
四、“游戏版号”新规对游戏开发运营者,以及整个游戏行业的影响
1. 游戏行业的现状 棋牌类等游戏在历年审批的游戏中占比较大,与非休闲类游戏相比,休闲类游戏审批时间相对较短。并且,休闲类游戏厂商研发成本更低,因此获得版号的移动游戏多数以休闲类游戏产品为主。 2. 版号新规对游戏行业的影响 从游戏运营的合规性来看,苹果执行《通知》无疑将规范国内游戏行业,对大型游戏公司来说更为有利。今年下发的“游戏版号”分布中,大部分版号均由腾讯、网易等大公司获得。疫情期间多家公司的游戏产品在收入方面均有不俗表现,但普通游戏产品以及中小公司的产品未有较大增长,中国移动游戏市场头部效应依然明显——排名前十的产品中,腾讯和网易两家占据八席,马太效应明显。 在游戏总量政策调控下,中小游戏公司获取版号的难度加大,或者获得版号的时间更长,近年来已有大量的中小游戏公司注销。企查查数据显示,2015年间,新成立的游戏公司(包含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游戏”的公司)共计1255家,2016年-2019年(截至12月12日)新成立的游戏公司分别为1697家、1815家、1976家和2504家,增长缓慢。5年间,新成立的游戏公司共计9247家。 虽然“游戏版号”的数量控制间接可以影响市场上的游戏总量,但“游戏版号”主要针对的是游戏内付费的游戏,依靠广告变现的游戏则不受到“游戏版号”的影响,因此在2019年“游戏版号”的数量大幅减少之后,大量的中小游戏企业转向以广告变现为主的休闲类游戏。
五、游戏开发运营方如何保护自身的游戏软件著作权
1. 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获取“游戏版号”。在游戏总量控制政策下,监管整体趋严,新游戏整体获批的进度和数量较之前有所放缓,棋牌类和休闲益智类游戏获批数量大幅缩减。而中小游戏厂商研发实力相对大型游戏厂商较弱,叠加游戏总量控制的政策,其开发的产品很可能面临难以获得批文的局面,因此中小游戏企业的生存难度加大,未来行业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高。但尽管如此,对于在国内经营游戏的企业来说,“游戏版号”仍是必须面对和获取的基础资质。
2. 在游戏开发和运营过程中及时取得合法授权。目前游戏对IP依赖程度越来越高,2019年我国移动游戏市场对“端转手”类IP游戏的依赖度进一步提升,说明我国游戏市场对存量IP依赖很大,因此成熟IP储备充足的游戏企业未来仍将面临较好的发展前景。而游戏产品的内容不仅包括美术、音乐、文字作品,还包括游戏模式等独创性内容,所以在游戏开发和运营过程中取得全部涉及内容的授权并通过版权登记、商标注册等方式对权利内容加以确认将对权利人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3. 在游戏运营过程中监控第三方潜在侵权行为,并及时采取维权措施。在游戏开发及运营过程中,一旦开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大量玩家关注,则可能面临第三方公司模仿或抄袭以及传播游戏画面等情况,比如“换皮游戏”、“游戏画面短视频”问题。面对此类问题,游戏运营方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侵权行为进行保全、起诉等维权手段。随着游戏产品著作权侵权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法院最终判定侵权人赔偿权利人数百万元的判决不断涌现,都给权利人的维权行动予以极大的信心和底气。
综 述
苹果公司严格执行版号新规,结合“游戏版号”的审核趋严的大背景,我们认为这对整个游戏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质量提升都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之际,游戏画面将会被纳入“视听作品”的范畴,对游戏画面的保护从根本上给予保障;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游戏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司法部门从实际操作上给予支持;配合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涉及游戏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司法判赔额越来越高等。相信游戏产品会更加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不断发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