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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更新地理标志费用

发布时间:2020-06-3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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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修正案将于2020年7月27日生效,届时可以注册和保护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

俄罗斯联邦政府6月4日第822号《关于修订俄罗斯联邦政府2008年12月10日第941号令的命令》确定了如下费用:
申请人应支付2700卢布,以进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的国家注册并让主管机关基于正式审查结果授予先前注册的地理标志专有权;
申请人应支付3000卢布将原产地名称注册申请转化为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反之亦然)并让主管机关基于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申请人应支付1.6万卢布,以注册地理标志并(或)让主管机关授予地理标志专有权;
申请人应支付2800卢布,让主管机关审查权利人提出的修改“俄罗斯联邦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国家注册簿”的申请并让其基于审查结果做出决定(每项修改2800卢布);
申请人应支付9000卢布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人将原产地名称转化为地理标志的申请(反之亦然)并基于审查结果做出决定;
申请人应支付800卢布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并检查地理标志注册申请的文件,基于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并检查所需文件(以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内出席为准);
申请人应支付5000卢布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人针对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撤销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名称申请的决定而提出的异议并让其基于审查结果做出裁决;
申请人支付1.4万卢布,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人向Rospatent提出的反对意见,即对主管机关基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535条规定的理由给予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或授予之前注册的地理标志专有权的决定提出申诉(经授权的机构或另一个基于《俄罗斯民法典》第1516条第1款第3段规定的理由实施控制的机构提交的反对意见除外)并让其基于审查结果做出裁决;
申请人应支付8000卢布,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人基于《俄罗斯民法典》第1536条第1段以及第2段第1至6小段和第9小段规定的终止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和(或)地理标志专有权效力的申请并让其基于审查结果作出裁决(经授权的机构或另一个基于《俄罗斯民法典》第1516条第1款第3段规定的理由实施控制的机构提出的申请除外);
申请人应支付945卢布,用于登记地理标志国家注册的申请以及对该地理标志授予专有权的申请,登记之前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专有权申请;以及让主管机关基于正式审查结果就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作出决定;

申请人应支付5600卢布,用于注册地理标志和(或)获得该地理标志的专有权。


(编译自www1.fips.ru)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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