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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局)消息,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护航市场主体全面恢复生产经营竞争秩序反垄断合规八项指引》,其中对砂石、水泥、混凝土定价做出了规定。
《指引》明确要求,水泥、砂石、混凝土企业作为重要的工程建设上游企业,由于商品自身特点,无法运送到较远地方销售,本地化销售特征明显,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独立行使定价、销售决策,严禁达成垄断协议。
《指引》要求,市场经营主体要自觉抵制破坏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不参与或者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缔结垄断协议行为。据了解,因河道砂石资源逐步减少和环保生态红线的限制,导致规划采量逐渐减少,用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16、2017、2018、2019年上半年,江西省建筑用砂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34元/吨、47元/吨、89元/吨、98元/吨,逐年攀升,还有个别地方砂价甚至出现了暴涨。2019年9月,江西省曾印发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砂石市场调控,切实保障建筑用砂石供应,有效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严防砂石市场垄断和价格暴利,强化价格监管,对涨幅过大的地区,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砂石价格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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