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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20年2月4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公布《发明振兴法》修正案,将于2020年8月5日正式实施。
在知识产权争议调解方面,本次修订将商业经营秘密、盗用未注册商标、商品外观模仿行为、窃取创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工业产权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工业产权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委员扩大至100人,原来由3人组成的调解组改为由1人或2人组成,提高纠纷调解工作效率。此外,工业产权争议调解委员会被授予事实调查权,在韩国知识产权局设立秘书处,保障调解委员会的稳定运营。
韩国1995年成立了工业产权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迅速、经济的方式解决了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与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相关纠纷。但盗用未注册商标、模仿商品外观、窃取创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侵犯商业经营秘密(例如客户名单)等纠纷此前并不在调解范围内。
罗毅 编译
来源:
https://www.kipo.go.kr/kpo/BoardApp/UnewPress1App?a=&board_id=press&cp=&pg=&npp=&catmenu=m03_05_01&sdate=&edate=&searchKey=&searchVal=&bunryu=&st=&c=1003&seq=18017
原文标题:미등록 유명상표 도용, 아이디어 탈취행위도 산업재산권 분쟁조정위원회를 통해 해결 가능
检索日期: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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