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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诉“房车之家”攀附使用近似商标,索赔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12-20 来源:海淀法院网 作者:谷白(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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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对方在运营网站、APP、微信公众号上故意使用与“汽车之家”相近似的商标名称以及风格布局,汽车之家运营商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网站运营者成都魔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汽车之家诉称,其成立于2006年,系国内最知名的汽车垂直网站,同时系“汽车之家”、“车之家”注册商标拥有者,并于2013年12月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汽车之家的网站名称及网站形象、布局、风格在公众中有较高的辨识度,并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商誉,其“汽车之家”字号及商标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一提起“车之家”或“汽车之家”就会联想到其运营的网站汽车之家,公众看到其特有蓝色风格的网站形象、布局、风格也会联想到其运营的网站汽车之家。经汽车之家调查发现,成都魔木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注册运营的“房车之家”网站、APP、微信公众号上故意攀附使用同“汽车之家”商标相近似的名称,在网站、APP、微信公众号风格、布局等方面故意使用与“汽车之家”网站类似的风格与布局。

原告汽车之家认为,成都魔木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引人误认为“房车之家”同“汽车之家”存在特定联系,使公众产生混淆。“房车之家”利用上述混淆行为大量开展商业活动,获取大量非法收益,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其权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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