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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李子柒火了,不但火遍大江南北,还火到了国外,成为了微博粉丝2000万,YouTube粉丝700余万的典型网红,甚至引发了“李子柒是不是文化输出”的大讨论。人民网、光明网等主流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讲真的,一般的网红没这个“待遇”。
那么,“李子柒”们究竟是如何就火了呢?6岁成为孤儿,14岁辍学打工,29岁的李子柒年入3千万…从其经历来看,李子柒确实是个“传奇女子”。尽管李子柒的爆火难以复制,但网红成名路径的背后似乎又有迹可循。
网红发展个人IP,布局知产成普遍现象
如何形容万千网红?网友称之“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此话倒是不假,“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对于多数网红而言,均是真实写照。但网红+IP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早衰”的境地。
以“王尼玛”为例,这一虚拟IP的所有权归属为上海暴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暴走公司)。2008年,“王尼玛”诞生,彼时的“王尼玛”还只是漫画中的形象。2010年,王尼玛表情包“横空出世”,火遍全网。变化发生在2013年,暴走公司推出了节目《暴走大事件》,在这一节目中,王尼玛成为了戴着头套的真实形象。据网友称,2014年,带着头套的真人“王尼玛”彻底火了。
也正是这一年,暴走公司旗下子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王尼玛”申请了11件商标,除第35类广告销售的“王尼玛”商标被无效外,其余10件“王尼玛”商标均注册成功。
2017年,一自然人提出两件“王尼玛”商标申请,这两件商标目前均处在“驳回待复审”状态中。后因“王尼玛B角出走”事件与侮辱先烈一事,暴走公司走向了其低谷时期。但“王尼玛B角”在采访中也表示,“王尼玛”这一IP已成为暴走公司的核心资产,甚至关系到企业的上市进程。可见这一IP的重要性。尽管没有其他知识产权风险,“王尼玛”却也在大浪淘沙中渐渐销声匿迹。
与虚拟网红IP不同,papi酱开启了网红IP的另一阶段。
2016年,“papi酱”凭借风趣的吐槽视频迅速走红,凭借2200万元的首单广告点燃“网红经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热潮。同年,其运营公司北京春雨听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春雨公司)也申请注册了多件“papi酱”“ “papi”” “酱papi”商标。惊险的是,在春雨公司申请注册“papi酱”之前,已有多家公司及多位自然人抢注“papi酱”多件商标。
这一年,新晋网红“自然女神”李子柒也崛起了,她凭借着古风美食视频,从“入局者众多,上岸者寥寥”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坐稳美食界“第一网红”宝座。2016年8月,李子柒签约MCN机构杭州微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微念科技),这家MCN机构还因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广受赞誉。
据此前媒体报道,在签约之初,微念科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在第03类日化用品、第05类医药、第29类食品、第30类方便食品、第35类广告销售商品与服务上注册了“李子柒”商标。
纵观近年来“横空出世”的多位网红,似乎不难发现,网红打造个人IP,布局知识产权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其大多是在MCN机构或公司背景下进行布局。独立网红往往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自己的姓名、艺名等均未注册商标。
抢注风险无处不在,流量千万也难高枕无忧
因商标注册不及时,诸多网红、艺人,甚至是名人均经历了姓名、艺名被抢注事件。从著名艺术家、老版西游记孙悟空扮演者“六小龄童”,到港台艺人张家辉,从微博CEO王高飞到B站知名up主敬汉卿…无一例外。抢注者也瞄准了新晋网红——
今年“网红城市”西安又火了一位大唐不夜城“不倒翁”小姐姐。相信不少观众已看过其“莞尔一笑百媚生”的动图。据了解,这位“不倒翁”小姐姐原名冯佳晨,因妆容酷似皮卡丘,而自称皮卡晨。
在大唐不夜城表演后,皮卡晨的视频在抖音爆火,吸引了众多粉丝来到西安大唐不夜城。皮卡晨扮演的“不倒翁”成为激活西安传统文化的一个符号。新华每日电讯也对皮卡晨表演的“不倒翁”进行了报道,央视点评称,对她来说走红只是路上的一出惊喜,她需要更加努力。
那边火爆全网,这边已有人申请注册“皮卡晨”商标,而申请人却不是冯佳晨。此后,“皮卡晨”这一商标能否成功获准注册,将会引发何种纠纷?有待时间考量。
“皮卡晨”商标仍处在申请过程中,或许仍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对其的恶意抢注。但“敬汉卿”等网红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今年7月,在哔哩哔哩网(B站)拥有超过451万粉丝,并且拥有此网站2018十大UP主之称的知名视频up主敬汉卿收到一封来自知桥电子的信函,该公司称自己是中国地区第31259902号“敬汉卿”注册商标持有人,敬汉卿目前所运营的各网络平台账号“敬汉卿”已经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不巧的是,“敬汉卿”是该up主的真实姓名,即使被抢注成商标,up主仍然拥有姓名权。敬汉卿将自己的遭遇在网上曝光后,发现许多视频博主都有过同样的遭遇。有博主说,自己也曾被要求支付35万元作为商标转让费。
“敬汉卿”一事曝光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姓名或艺名被抢注的事远不止于此。有网友发现,微博CEO的微博昵称也被注册成商标,并核准使用在情趣用品等商品服务上,着实令人吃惊。
艺名被注册成商标,捆绑MCN与网红?
但只要注册了商标,网红们、明星们就能坐拥千万流量、高枕无忧吗?或许不是。
与以往的网红、独立明星不同,如今多数网红、主播、明星均签约了MCN机构或经纪公司。据《2019中国MCN行业研究发展白皮书》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底,国内MCN机构已超过5000家,90%以上的头部红人均已签约MCN公司,或成立了自己的MCN。
MCN机构可以理解为“网红的经纪公司”,一方面为网红提供经纪服务,另一方面为平台持续输出内容。随着原生网红被瓜分殆尽,MCN机构也在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有潜力的新生网红,因此也被称之为“网红孵化器”。
众所周知的papitube便是一个典型的MCN机构。
这类机构与明星的经济公司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么,MCN机构或经济公司与网红、艺人等存在怎么的知识产权风险?
以“办公室小野”为例,办公室小野是成都洋葱新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洋葱公司)打造出的办公室美食网红,小编经查询发现,目前所有已获准注册的“办公室小野”商标的注册人均为洋葱公司(公司曾用名:成都卤娘和她的卤妹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无论是此前因美食创意视频走红,还是此后因“安全事故”陷入舆论风波,广为人知的均为“办公室小野”,而“办公室小野”的本名周晓慧却鲜为人知。由于扮演者为周晓慧,而“办公室小野”这一注册商标却是洋葱公司的资产,这也造就了网红与MCN机构的“绑定关系”。但与经济公司类似,这种“绑定”关系也是存在解绑风险的。
据台湾媒体报道,歌手邓紫棋(本名:邓诗颖)在今年3月宣布和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这一解约便带来了问题。2014年,蜂鸟音乐已注册多件“邓紫棋”商标。
通常情况下,艺人艺名的版权归经纪公司所有,通常在经纪合同上也会约定。但艺名、笔名、译名作为姓名权的一种法定类型,艺名属于艺人的姓名权,系人格权的一部分,是一种绝对权。艺名“邓紫棋”的知识产权和姓名权,经过长期的沉淀,已与邓诗颖本人建立了一种紧密的、唯一的、稳定的对应关系。那么,最终“邓紫棋”及其11年间创作的诸多歌曲版权何去何从?
事实上,与经济公司略有不同的是,MCN机构在包装打造新人IP时通常不会使用新人的本名,而会选择一个具有辨识性的艺名,并将该艺名注册成商标,若网红本人与机构解约,机构仍可能拥有该IP的使用权。
近来,网友均夸赞网红“李子柒”的运营团队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其他网红经济团队学习的榜样。但据网友爆料“李子柒”并非其真名,而其背后的微念科技在双方具备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注册了多件“李子柒”” “子柒” “柒”商标,待双方合约到期,或出现解约、毁约事故,这些商标的归属权或将再次成为一个问题。
纵观网红与艺人的成长路径,知识产权已渗入其发展的方方面面。对于网红、艺人与MCN机构、经济公司而言,如何更好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实现双赢局面,形成行业范式,将成为值得探索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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