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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改编惹争议,歌曲改编中的版权问题该如何破解?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德权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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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版权问题需要重视,特别是作为一名专业歌手来说不能一方面标榜自己的著作权益,一方面却去侵犯别人的权益,而近日谭维维就因为这个问题产生了不小的争议。


事件发生在已经过去的央视中秋晚会上,当时《西游记》中“取经师徒四人组”饰演者六小龄童、迟重瑞、马德华、刘大刚现身舞台给大家来了一波回忆杀,而谭维维则演唱了《西游记》经典的主题曲《敢问路在何方》,不过谭维维唱的这一版本经过了改编,偏向于摇滚风格,整体很酷炫。


不过尴尬的是改编并没有获得观众的认可,在节目播完之后很多网友都在吐槽“超级难听”,这首歌本来是很经典的,一放音乐能勾起很多人的回忆,但改编得面目全非,算是毁了经典。作为一名专业歌手本来歌被嘲讽唱得难听就已经够难堪了,没成想国家一级作曲家,同时也是这首歌的原作曲者许镜清老师也发声了,原来这首歌改编并没有获得授权。许镜清在微博中表示就算唱功再好,风格再炫,也是不尊重版权,不尊重原创作者,他不能接受,也非常不喜欢。这下谭维维更是站到了风口浪尖,不仅难听,而且还侵权了。后者可是涉及到人品问题,再怎么样也应该跟原作者联系一下吧。

不过也有粉丝表示,这事跟谭维维没关系,她只是演唱者,这种晚会类节目版权管理都是电视台方。9月15日晚,谭维维还是在微博就这首歌的争议发文道歉了。文中她表示就没有演唱好作品给许镜清老师道歉,希望下一次有机会演绎您的作品和自己真正参与到改编时好好推敲,反复打磨,尊重您和原作者的意愿,以确保演绎的完美!文中谭维维那句“自己真正参与到改编时好好推敲”也应该是在澄清当时自己唱这首歌时并没有参与改编,所以这条微博中她只字未提版权问题,但这也让不少网友对她的道歉产生了质疑。下面是热评第一的网友评论,很真实,看来很多网友对她的道歉并不认可。

近年来,许多类似侵犯版权的事情不胜枚举。归根结底来说,还是当事人缺乏法治意识,对于著作权没有基本的理解。需要知道,著作权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个人利益,本质来说,任何发表的原创作品,都属于个人的财产,任何改编、发表、修改的权力,都需要获得当事人的授权。音乐节目在与音乐人进行版权问题的沟通对接时,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当音乐人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注册会员时,其版权一般归音著协运作。二、目前市场上的大型唱片公司一般均设有专门管理旗下艺人词曲版权的版权部门,部分公司还会将词曲版权交给专门的版权公司来运作,如索尼唱片大部分的词曲版权都在ATV公司,当音乐节目需要使用相关版权时,便会与此类的版权公司进行沟通与获得授权。三、还有部分独立音乐人的音乐版权是由他们本人掌握的。目前市场上现存的大多数音乐节目都已经会提前把版权问题处理完善,越来越成熟。节目方则需要平衡权利人与使用方双方利益,歌曲的授权需要向歌曲的词曲权利人或版权代理方来解决,可能是个人、版权公司,或者版权机构。根据权利人性质或者使用方式不同,一般需要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来洽谈。

在谈到音乐节目版权签订最应该注意的是做到既要保护智力创造,也要鼓励知识传播;既要反对市场垄断行为,也要防止权利滥用,要在保护作者权益这个基本前提下实现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作品的广泛应用,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最终满足最广大消费者的精神文化需求。而对于节目中用到的外文歌曲或者很老的歌曲,这些歌曲也都有版权方来代理,如果歌曲的版权方实在找不到,依照市场价格预留出这首歌曲的版权费用,如果老歌过了著作权保护期,会变成公共版权,不需要再去申请。

保护作者的著作权,这也应该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一环。让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这应该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对于那些随意改编翻唱的歌手,不能只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谴责,更应该有执法机关的介入,对于该追究的责任,一定要追究到底,这既是保护原创作者的利益,也是依法治国的内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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