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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作为全球商标注册的有效途径,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该体系保护自己的商标,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该体系。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8月3日为止,马德里成员国共104个,涵盖120个国家,其中非洲成员国共计22个,涵盖了38个国家。但是在商标保护过程中,经常出现关于马德里途径指定当地的商标的有效性争议问题,争议比较突出的主要是非洲地区。为更好的保护申请人的利益,以下简单介绍马德里体系在非洲的适用性问题分析以及解决方案,更好的为申请人的非洲商标保护保驾护航。
马德里成员国中隶属非洲地区的包括:阿尔及利亚、博茨瓦纳、埃及、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苏丹、斯威士兰、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马拉维共计21个国家一个组织,即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乍得、刚果、科特迪瓦(象牙海岸)、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赤道几内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和科摩罗共17个国家)
一般来说,为确保马德里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满足以下关键要求:
1. 国家商标或知识产权法应明确承认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最好是颁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就如何处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向当地注册处官员提供指导。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严格按照时间规定(12-18个月)处理、审查和公布所有马德里申请,并表明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任何反对意见。
3. 知识产权局应保存一份包含国家和国际注册的单一(数字化)商标注册簿。
但是由于非洲国家的特殊性,很多马德里途径申请的商标指定到非洲国家后在当地获得保护都存在一定障碍,详细原因如下:
1、多数非洲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支持马德里商标的有效性
很多非洲国家在成为马德里成员国后,一直未出台相关法律规定马德里商标在当地的有效性。因此各国审查机构在实际审查中缺乏法律依据,导致马德里商标是否在当地受到保护一直备受争议。
2、多数的非洲国家无法在WIPO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查
马德里协定及有关议定书中规定的所有指定国家的审限为18个月,因此所有指定国家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案件审理,超过审限未下发任何官方通知的指定国视为该商标在该国家/地区核准注册。
由于非洲多数国家的审限超过两年,如利比里亚至少需24个月,埃及36个月等,因此部分马德里指定非洲国家的商标可能在审限后被驳回,而申请人则无法获知,因此导致马德里指定利比里亚商标在当地无法获得权力保护,此为最重要的因素。
3、多数的非洲国家与WIPO沟通存在障碍
WIPO与其成员国的沟通均是通过电子形式,已经实现了无纸化。但是很多非洲国家当地商标局并没有实现电子化,且部分国家也没有系统的商标公告簿,因此导致了很多非洲国家与WIPO的沟通不顺畅。
除此之外,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加入WIPO之前,WIPO都会辅助该国进行数据库电子化,从而与WIPO系统相对接。但是由于,非洲多数国家经济比较落后,因此无法熟练使用电子数据库,从而导致其WIPO的商标档案无法进入当地的数据库,从而导致马德里途径申请的商标无法在当地获得保护。
综上,由于种种原因,马德里途径指定非洲成员国的商标存在无法在当地获得保护的风险。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与讨论。
建议一:主动监控
根据马德里体系的默许原则,如果指定国家并未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并下发驳回/核准通知,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该国对此项商标注册无意见。
因此对于马德里途径指定非洲国家的案件,需要申请人及时监控商标状态。
建议二:及时申请注册证明文件
由于部分非洲成员国无法在马德里体系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查,因此商标审限过后,申请人并没有任何证明商标权利的文件,在当地进行商标维权时存在一定障碍。因此建议申请人及时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注册证明文件。
建议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册途径
正常情况下,马德里途径申请的商标相较于单一途径商标申请具有价格低、方便管理等优点,但是实际上申请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尤其对于非洲国家,多数国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马德里商标的审查,给后续商标使用和维权带来一定困扰,因此建议申请人在进行非洲国家保护时采取单一途径进行商标保护,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商标权利。
海外商标注册存在多边性、复杂性的特点,申请人需根据不同的注册需求合理选择注册途径,最大限度的实现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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