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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原标题:木瓜移动成为科创板首家“撤单”企业——企业上市要练好知识产权“内功”
7月22日,被誉为“中国版纳斯达克”的科创板正式开锣,吸引了25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前来“敲锣”,然而,在此之前,一家企业却临阵退出。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对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木瓜移动)及其保荐人提出的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同意其撤回申请,依法决定终止该公司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这意味着木瓜移动成为科创板开板以来首家“撤单”的企业。
有专家分析,木瓜移动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实力较弱是其主动“撤单”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给拟通过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在上市之前,拟上市企业应充分评估业务类型和自身定位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要求,同时注重提升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实力,唯有未雨绸缪,上市之路方能一帆风顺。
准备不足 上市失败
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正式发布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制度规则,其中规定,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和较强成长性。
木瓜移动是一家专注于大数据营销技术的科技型公司,主营业务是利用全球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为我国企业提供海外营销服务。2016年4月,木瓜移动曾试图挂牌新三板,不过仅仅过了半年,木瓜移动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2019年3月,随着我国科创板的正式设立,木瓜移动又开始谋求在科创板上市,并提交招股说明书。3月29日,上交所受理木瓜移动的上市申请,并于4月11日、6月4日发出第一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木瓜移动及其中介机构提交了第一轮、第二轮审核问询回复后,于7月4日突然向上交所提交了撤回发行上市的申请。对此,上交所表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是申报企业的自主判断和正常行为,上交所予以尊重。”至此,木瓜移动在科创板的上市之路告一段落。
研发欠缺 创新乏力
“木瓜移动选择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是由多方面原因导致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实力较弱,不符合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定位,无疑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超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科创板对上市企业有哪些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发行人应当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
冯超进一步补充说,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应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方面达到以下要求: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在其所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受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并拥有专利或著作权;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人才储备和持续创新能力;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拥有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能力。
那么,木瓜移动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和要求,从上交所对公司的两轮问询和木瓜移动披露的信息便可窥一斑。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其在审核木瓜移动上市申请的两轮问询中,重点关注了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以及发行人的业务实质与业务模式等。
冯超介绍,木瓜移动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拥有30余项核心技术,但经核实,其仅拥有1件美国专利、国内专利申请还未获得授权。木瓜移动过去3年研发投入呈递减趋势,占比最高为4.94%,最低仅为0.71%,3年累计投入不足1亿元,远低于其他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
与该公司知识产权实力形成反差的是同样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其拥有190件发明专利,专利布局范围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过去3年研发投入占比均超过20%。
为进一步了解木瓜移动撤回上市申请相关问题,本报记者联系了木瓜移动销售副总裁徐奎亮,但截至发稿时,对方未予回复。
提前布局 练好“内功”
木瓜移动的“撤单”事件为其他拟通过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敲响了警钟。那么,企业在拟上市前应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布局方面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拟通过科创板上市的企业首先应明确公司业务类型和定位,明确其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是否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相一致,木瓜移动就存在业务类型和定位不清而被上交所反复询问的情形;其次,厘清自身知识产权的权属关系,确保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其所在领域的先进性。”冯超建议。
若想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是拟上市企业的“必修课”。对此,冯超建议,在提升持续创新能力方面,企业应当明确公司研发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管理情况、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背景情况、研发投入情况、技术储备情况等,以提升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是指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来源于依托核心技术的产品或服务,企业应明确其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数量,以及在细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营收情况等。
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家军看来,知识产权是拟上市企业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他表示,拟通过科创板上市的企业首先应保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且合法有效存续;其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再次,企业应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相对于购买他人知识产权而言,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并注重开展知识产权布局,更能体现企业的科技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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