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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常用药价大涨应当从反垄断入手

发布时间:2019-06-18 来源:新华社
标签: 垄断 价格 常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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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浙江杭州考察。在拱墅区和睦新村,李克强了解了老人照护、幼儿入托,考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他还走进社区边上的药店,询问药品尤其是儿童用药、急救药价格和供应情况。知道国产硝酸甘油断货已久,他叮嘱随行同志,“这是重要民生问题,要做好药品保供稳价,决不能断货,决不能任性涨价。”

近年来,常用药断供涨价现象时有发生。如,2018年以来,扑尔敏、甘草片、罗红霉素等常用药品价格一路上扬,有些地方涨幅达50%以上甚至翻倍。前不久媒体曾报道硝酸甘油涨价超过10倍,并且在很多地方出现断供,已经对药品的正常供应与基本民生带来很大的损害。

为何会如此?总体来说,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有关,从原料药生产供应、药企生产与药品营销,很难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如,原料药生产与供应,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共有约1500种原料药,但其生产掌握在少数生产企业手中,其中50种原料药只有一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只有两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只有3家企业可以生产。

尽管这些并不构成违法性垄断,但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拥有价格主导权,就可能形成事实性的垄断。比如,在原料药品供应领域,由代理商对所有同类原料药实行“包销”是业内通行的规则,而“包销模式”客观而言就是消除原料药供应的市场竞争,最终取得价格的绝对支配地位。近年来,每每常用药品出现断供与涨价,基本上都被咎因于“原料药价格上涨”。理性来说,原料药价格上涨也有合理成分,如原料、用工、环保等成本上涨。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此类上涨借口也可能成为一个筐。

医药行业难以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特殊性,决定了必要的监管与干预不能或缺。在药品供应改革之前,我国对药品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包括定价与供应渠道的管控,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行业垄断的基因,也抑制了行业活力,但随着医药行业市场全面放开,无序逐利的弊端也显现出来。

常用药价格大涨的根源恐怕源于此,解决好这一问题,不能只是止于个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深层次,应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药行业市场监管制度机制体系,特别是成熟的反垄断机制。一方面,应创造条件促进市场充分竞争的形成,如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原料药的生产批文制度,促进行业竞争、扩大药企采购自主权等等;另一方面,围绕药品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配套建立反垄断相关办法与调查机制,如建立在成本价格调查基础上的价格垄断调查,给任性涨价的冲动划出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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