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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今日头条因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被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
百度要求今日头条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据悉,此案涉及的“TOP1”产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在百度递交诉状及证据后,今日头条已经紧急撤下了搜索结果中带有百度“防伪印记”的全部TOP1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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