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八种行为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 侵权行为人构成犯罪可追刑责

发布时间:2019-04-0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李勇
字号: +-
563

为充分调动民众保护军运会知识产权的热情,让大家认识、了解、参与到武汉军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来,4月1日起,《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正式施行。

据介绍,国防部、武汉市政府与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达成共识,认为必须“保护国际军事体育的名称、标志和世界军人运动会概念的所有权”。世界军人运动会作为专业特征明显的国际性赛事,仅靠国家现行的特殊标志、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足以对军运会知识产权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保护。

《保护规定》于2019年1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4号于2019年2月11日公布。此次施行的《保护规定》共19条,明确了使用范围和保护对象是特定的,规定了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对军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如何保护军运会知识产权做出详细规定,对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知识产权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后,认为侵权行为属实的,将采取六种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限期改正,消除影响;警告;没收、销毁侵权产品以及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责令消除相关物品上违法的标志或者标记,违法标志或者标记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此外,侵权行为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保护规定》生效后,武汉军运会执委会将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充分调动民众保护军运会知识产权的热情,让大家认识、了解、参与到武汉军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来。执委会还将以多种形式、多渠道向人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组织群众认真学习《保护规定》,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举报平台。同时也将深入各大高校广泛宣传,借此契机帮助大学生养成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武汉军运会执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保护规定》的颁布,对促进军人运动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省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交给湖北武汉的重大政治任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八种行为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

1、 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与军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标志、商标、专利、作品和其他知识产权的;

2、 伪造、擅自制造与军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标志、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与军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标志、商标的;

3、 假冒军运会标志、商标或者专利的;

4、 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对军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体育赛事等进行直播、转播、录播、重播或者网络传播的;或者对军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体育赛事等从现场或者传播媒介制作录音录像或者短微视频的;

5、 贬损、歪曲、变造、改作军运会标志、商标、专利、作品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

6、 以营利为目的擅自销售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产品的;

7、 为上述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8、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