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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英国上诉法院驳回了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关于英国法院缺乏管辖权而不适合审理相关标准必要专利(SEP)侵权案的上诉请求。
在2019年1月30日作出的裁决中,上诉法院驳回了华为和中兴关于中国法院为最适宜审理该案件法院的论点。
2017年7月,卢森堡知识产权许可公司Conversant Wireless Licensing(以下简称Conversant)向英国法院起诉中国公司涉嫌侵犯其与手机技术有关的SEP(英国第1031192、0978210、1797659和1878177号专利)。
Conversant请求法院判定其专利对“某些电信标准”为必要专利,并且在其与中国公司进行专利许可谈判期间提出的条款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规则(FRAND)。
2018年4月,英国高等法院驳回了华为和中兴以不方便法院为由,要求将案件转至中国进行审理的请求。根据不方便法院原则,如果存在对各方而言更适合的诉讼地,法院可以拒绝审理案件。
华为和中兴认为,中国法院审理该案件更为适宜。
根据英国上诉法院的裁决,涉及Conversant要求许可费的产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占全球的56%,并且中国是涉嫌侵权产品的产地。
华为认为,如果Conversant的中国专利没有受到侵犯,那么其索要的许可费中75%都将“消失不见”。
中兴则认为,“全球SEP所有权人应该如何为其专利组合获取适当的报酬,才是诉讼的核心问题”。
中兴还表示,由于英国市场的销售额占中兴移动设备全球销售额不到1%,因此Conversant借助其英国专利向英国法院提起该诉讼是不合理的。
上诉法院裁定,“如果Conversant在中国法院请求判定其许可费率,它不得不通过多个不同专利来推进案件”。
因此,“不可能将此类争议视为与英国法院出现的争议相同”,法院得出结论。
(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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