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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54制式的电子麻将”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该案中,杨某因提交的“54制式的电子麻将”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起诉至法院。
据了解,该发明专利申请由电子麻将牌和网络中心机组成。牌体张数少于牌花总数,最少牌体张数为54张,每张麻将牌内部都含有带无线网络功能的处理芯片和传感器。网络中心机则含有无线网络芯片,可实现网络中心机与电子麻将牌的无线组网通信,传感器的信号线则连接到处理芯片。简单来讲,就是将传统的麻将牌替换成带有显示屏的麻将牌,摸到的牌花由网络中心机控制,同一张牌,上一把显示的是“幺鸡”,这一把就可能显示的是“發”,由此免去洗牌的过程并减少实际牌数,省时省力的同时还能“节能减排”。杨某由此认为该申请应当被授予发明专利权。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及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均认为该专利申请不具备创造性,驳回了杨某的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缺乏创造性。对比文件的电子麻将可以由一个本地玩家与三个远程或本地玩家进行游戏,本地的电子麻将牌为看牌区的13张麻将牌与出牌区的1张供出牌、摸牌的麻将牌组成。简而言之,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在于:对比文件支持远程或本地玩家进行游戏,每个玩家持有13张应持牌+1张功能牌;而本申请仅支持四个本地玩家游戏,每个玩家持有13张应持牌+2张功能牌。除此之外,两者选择的无线组网通信也不同,本申请使用的无线通信网络为Zigbee网络,而对比文件使用的是互联网。对于上述区别,被告认为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且本申请使用的Zigbee网络也已经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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