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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11月9日,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从银川市物价局获悉,近日,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组织银川10多家燃气销售企业召开会议,约定车用天然气价格统一涨价且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
此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条例等规定,属于串通涨价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银川市物价局经过详实调查取证,对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银川市物价局执法人员调查时发现,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于10月30日下午2点30分,在宁夏兰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楼组织10多家成员企业商议涨价事宜。
经过讨论最终达成约定,参会企业所属加气站由调价前的每立方米天然气2.91元,调整后每立方米3.85元,10月31日24时统一进行调价。
同时约定参会企业,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同涨同降”不打价格战。
根据今年公布的自治区定价目录内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今年7月银川市物价局印发《银川市物价局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全面放开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场供需关系自然决定商品价格。
“放开并不意味着不管!”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张革说,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是为了形成自然的市场竞争机制,比如夏季气源充足的时候加气站互相竞争就会降价让利于民,在加气站竞争的时候也必须提高服务质量和燃气品质来争取客户,这就是市场竞争带来的好处。
本意是政府借助市场竞争机制为民谋福,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却借助放开价格管制的机会,联合燃气企业伺机串通涨价,形成行业垄断和定价的话语权,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情节严重的,除了面临高额的行政罚款外,可由登记机关依法撤销营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除了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率先领罚外,参与串通涨价行为的10多家燃气企业也正在接受银川市物价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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