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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18年8月,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称,墨西哥和美国在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方面签署了初步协议。协议主要强化了对网络服务供应商在保护著作权和扩展著作权条款方面的要求。
据美国USTR发布的情况说明,该协议要求实施一系列执法标准,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将盗版、假冒、盗拍、卫星和有线信号窃取及商业秘密盗窃(含国有企业)等定为刑事犯罪。初步协议需要获得加拿大方同意方可应用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USTR发布的情况说明文本主要内容如下。
1.知识产权
美国和墨西哥就现代化、高标准的知识产权部分达成协议,为知识产权提供强有力、有效的保护和执法,这对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提供美国人民就业机会至关重要。
(1)协议包含了所有贸易协议中最全面的执法条款,贸易协定首次包含以下全部内容:
①执法当局须能在任何进出口区域阻止涉嫌盗版或假冒货物的运输;
②打击大规模的假冒和盗版行为;
③对电影盗拍行为的有效刑事处理程序与处罚;
④卫星和有线信号窃取的民事和刑事处罚;
⑤防止商业秘密的窃取,包括针对国有企业。
(2)协议包含了所有自由贸易协定中最有力的商业秘密保护标准:
该协议一旦确定,将成为美国第一个要求以下所有内容以保护权利人商业秘密不被窃取的协定:民事救济、刑事补救、禁止影响商业秘密的许可、保护诉讼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对错误披露商业秘密的政府官员的处罚。
(3)协议强化了对创新者的保护
①要求美国人在著作权和相关权利方面获得全面的国民待遇,以保证美国创造者在国外市场拥有与本地创造者同样的权利;
②通过制定专利标准和专利局最佳实践,为创新者提供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确保包括中小型企业在内的美国创新者能够用专利来保护其发明;
③为制药和农业创新人员提供强有力保护;
④将歌曲表演等作品的最低著作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并确保可以通过使用如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现有技术的方法保护数字音乐、电影和书籍等形式的作品;
⑤与美国法律一致,为网络服务供应商(ISPs)建立著作权安全港的通知和移除制度,以保护知识产权并为不直接受益于侵权问题的合法技术企业提供可预测性;
⑥为新地理标志的识别提供重要程序保障措施,包括有力和全面的保护标准,以制止那些阻止美国生产者使用通用名称的地理标志的发布;
⑦加强制定商标保护的规定,包括驰名商标,以帮助那些投入了精力和资源为其品牌建立商誉的公司;
⑧包括10年的生物药物数据保护期,并扩大了产品保护范围。
2.数字贸易
协议有关新的数字贸易部分包含了所有国际协议有关数字贸易的最有力的规则,为美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扩大贸易和投资提供了坚实基础。
①禁止对以电子方式分发的数字产品(电子书、视频、音乐、软件、游戏等)使用关税及其他歧视性措施;
②确保供应商可以不受限的使用电子认证或电子签名,进而促进数字交易;
③保证消费者保护的可执行性,包括隐私和未经请求的通信等可以应用于数字市场;
④限制政府要求披露专有计算机源代码和算法的权限,以更好地保护数字供应商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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