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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欢乐谷”擅自播放音乐被判侵权 主题乐园将成维权重点

发布时间:2018-08-09 来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标签: 表演权 欢乐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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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将“上海欢乐谷”所属的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公司”)以侵犯音乐作品表演权为由告上法庭。经过审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日做出判决:华侨城公司侵权使用音乐事实成立,涉案单曲赔偿音著协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我国参加的国际版权公约,音乐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表演权,“表演”(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指“现场表演”,如:演唱会、演奏会等现场使用音乐;其二指“机械表演”,如:商场、超市、酒店、游乐场、飞机机舱、KTV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使用音乐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

 

华侨城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常年在上海欢乐谷主题公园内循环播放背景音乐用以增强游园体验,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音著协多次与华侨城公司联系,并提出著作权解决方案,但华侨城拒绝合法付费使用音乐,音著协遂将华侨城公司诉至法院。

 

针对公共场所使用背景音乐,全国范围内有20000家以上的经营者通过音著协获得了合法播放音乐的许可,涉及业态包括商场、超市、酒店、餐厅、咖啡厅、航空公司、大型文体活动等。其中,航空公司背景音乐著作权许可已基本实现100%行业全覆盖;大型活动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南京青奥会等使用音乐均获音著协许可;全国连锁企业沃尔玛、麦当劳、肯德基、万豪酒店等长期与音著协保持音乐著作权许可合作关系。

 

近年来随着乐园游的热度升温,全国各地也纷纷建起各类主题乐园招揽游客。2017年以来,上海迪士尼乐园、杭州宋城旅游区乐园、苏州华谊兄弟主题乐园等均已与音著协达成许可合作协议,获得了合法使用音乐的著作权许可。下一步,音著协将重点开展针对主题乐园的许可和维权工作。目前,北京欢乐谷背景音乐侵权案也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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