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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WIPO关于遗传资源与专利的提案表示担忧

发布时间:2018-07-03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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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美国一向对加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持有乐观的态度,但是近期美国政府却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了一份文件,表达了其对该组织若干提案的担忧之情。这些提案旨在对遗传资源的专利授予加强国际规定以极大地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但引起了美国对其私有部门经济方面的担忧。

WIPO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第36届会议在2018年6月25日至29日期间举行。

美国提交的文件名为“专利延迟与不确定性:美国对新专利信息公开提案的担忧”(文件代码:WIPO/GRTKF/IC/36/10)。该份文件对委员会涵盖不同提案的文件(文件代码:WIPO/GRTKF/IC/36/4)作出了回应。

美国提交的文件引用了一份研究,该份研究显示,每年专利申请流程的延迟对初创企业雇佣情况的影响为:在一件专利被授权后的第一年,企业的就业增长率下降2.4%,第三年和第五年该数据分别为12.7%和19.3%。同样,专利申请流程的延迟对销售增长的影响也是极为不利的。在收到专利申请的首次实质审查决定后第一年,销售增长率下降3.6%,第三年和第五年该数据则分别为12.8%和28.4%。

充满争议的问题主要涉及发展中国家关于遗传资源的提案。此类拥有重要遗传资源的国家十年如一日地坚持抵制日益泛滥的生物剽窃行为。生物剽窃是指某些企业在未公开遗传资源来源地的情况下对专利产品中的遗传材料进行滥用的行为。近期浮出水面的一个关于生物剽窃的实例就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企业将巴西莓的遗传材料用于其研究之中。

发展中国家的这些提案旨在确保拥有遗传材料的地区和国家能够在其材料被使用之前获得事先知情同意,从而使其能够从最终上市的制药或生物技术创新相关产品中获益。

而美国对这些提案主要的担忧之处在于这些新举措可能会为遗传资源相关制度带来不确定性,从而阻止或妨碍私有部门的创新发展。

美国提交的文件指出,“由于其中的一些规定(例如未满足此类要求的专利申请者和专利所有者将会受到制裁,包括驳回不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对专利保护的作用尚不明确,因此这些要求可能会对生物技术和制药领域的产品研发带来致命性的冲击。”

观察人士赞同保护本土群体的利益符合公众利益的观点。各家企业则声称确保私有部门继续获取所需的资源来进一步促进科学或技术创新的发展同样符合公众利益。如果私有部门的创新成本不断提高,那么其同样会针对消费者来提高产品的价格。而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则在于谁将会从遗传资源的创新中获益以及如何确保建立起来的新制度不被滥用。

美国的主要担忧之处在于,在生物技术公司和制药公司通过监管审批而且其产品价值获得该领域人们的认可之后,其创新的价值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而这些企业的竞争对手则会伺机挑战此类创新。

此外,美国还指出,“对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的来源进行强制公开要求的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对专利审查流程造成严重的推迟,缩短专利评估的时间并造成对专利研发的盲目投资。”美国提交的长达7页的文件还涉及专利申请流程延迟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经济造成影响的具体信息。

国际组织和政策制定者有时可能没有考虑到私有部门的利益,因此私有部门经常会被鼓励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然而,参与WIPO协商的一位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指出,美国提交的文件似乎是基于“假设性”而提出的相关意见,该文件实际上是打着保护企业专利的旗号建议相关国家继续遗传资源的滥用行为。

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企业称其更乐意把遗传资源相关政策落实到国家层面,必要时可通过签署合约的形式与另一国家的群体达成协议。但是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在此类合约协商中这些群体经常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而且许多遗传资源经常在未得到许可或未签署合约的情况下被使用。

美国的文件并未包含任何针对发展中国家所声称的生物剽窃问题而做出的可替代方案或确认提议。介绍该文件的一位美国代表指出,美国的法律包含了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措施。该代表还强调,在WIPO委员会会议上,美国与加拿大、日本、挪威和韩国一起提交了“共同提议”(文件代码:WIPO/GRTKF/IC/36/7),该提议将会促使第三方讨论专利的有效性以及数据库的共享以试图制止遗传资源的滥用行为。近期,这些成员国重新概述了其提议并要求该提议应作为委员会签署协定的依据。

6月26日,在WIPO周边会议上,上述美国代表以及其他人员还提到了国际药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会(IFPMA)启动的一项新研究,该项研究同样涉及遗传资源相关创新的专利申请中遗传材料来源公开的要求对经济产生的影响。

最后,美国提交的文件指出,“遗传资源专利申请中相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将为专利制度带来不确定因素。从最好的结果来看,这会为创新者、知识产权机构以及公众带来较高的成本。从最坏的结果来看,这将会阻止并妨碍创新和相关发明信息的公开披露并会损害全球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的发展。”

各成员国的观点

在全体会议中,美国的代表们指出,尽管遗传资源专利申请中相关信息公开的要求会为专利审查员的工作造成负担,但这可以有效减少错误专利的授予并确保专利申请者能够获得合法权利,从而增加法律方面的确定性。

这些代表还指出,针对专利信息公开要求对经济的影响而提出的意见举措必须适用于所有受影响的各方,而不仅仅是专利申请者。美国的代表们将会提出与一份研究相抗衡的提案,该项研究展示了持有错误专利的美国群体所遭受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损害。

此外,一位美国代表称,从专利中获益和惠益分享问题以及遗传资源的生物剽窃问题已在1992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其后颁布的《名古屋议定书》中得以解决。而美国提交的文件表明,该问题仍在蔓延而且WIPO委员会仍需解决此类问题。

根据瑞士关于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来源公开的法律规定,未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者和所有者将会受到惩罚。一名来自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协会(AIPLA)的代表出示了一项关于遵守瑞士法律的诸多企业经验方面的研究结果。该名代表发现持有生物技术相关专利的企业可避开瑞士的司法管辖,而在欧洲专利局(EPO)提交专利申请。美国代表指出,这一发现证明了遗传资源专利申请中相关信息公开的要求会阻碍专利权的授予。

非洲的代表们要求委员会继续根据合并的文件(文件代码:WIPO/GRTKF/IC/36/4)进行协商。

日本得到了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支持,其支持一份代码为WIPO/GRTKF/IC/36/8的提案。该提案主要集中于对遗传资源及与其有关的传统知识进行防御性保护的数据库的使用。

加拿大的代表们讨论了一份名为“WIPO秘书处关于避免错误专利的授予以及符合现有专利获取和惠益共享系统要求的措施的研究提案”的文件(文件代码:WIPO/GRTKF/IC/36/9)。这些代表们称,该提案可能会超越已有的研究并提供新的、更完善的信息,这将有助于解决美国所担忧的问题。

美国的代表们担心,专利申请量较高的国家正继续试图推迟委员会关于遗传资源保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方面的工作进展。美国认为提议旨在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并非要减缓其工作进展。

巴西指出,所有成员国提出的问题都是正当合理的,而如果他们的问题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那么这些国家一定会感到更加的宽慰。美国的提案并未对已失效的巴西法律作出准确的解释。此外,WIPO委员会已经进行了长达20年的研究而且美国提出的问题先前已经全部得到了解决。

编译自www.ip-watc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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