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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因认为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电影《美人鱼》,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该酒店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捷成华视公司诉称,根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授权,其享有电影《美人鱼》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授权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捷成华视于2018年1月18日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证明被告在其酒店内设置“私享院线房”开展点播影院服务,未经捷成华视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美人鱼》及其他多部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
原告捷成华视公司认为,《美人鱼》由周星驰导演,邓超、罗志祥等领衔主演,2016年2月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上映。《美人鱼》是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制作的影视作品,具有极大商业价值,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巨大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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