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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名创优品创始人叶国富以公司名义发布声明,称已在我国提交“NOME”商标注册申请。随后,诺米家居(NOME)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回应了这一事件,并表示“NOME”与名创优品没有任何关系。此事又将商标抢注这一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什么情况属于商标抢注,企业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品牌?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代表着企业声誉、设计特色、产品质量。如不能对商标进行有效保护,在消费者心中出现混淆,不但会直接影响销售,更可能因为他人的过失而让企业声誉受损。因此,企业在打造品牌时,需高度重视商标保护。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创新创业者不断涌现。一些初创企业往往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足、资金匮乏等因素疏于商标保护工作,如果企业正在使用的标识被他人抢注商标,是否无计可施?对此,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前,商标局也规定,对恶意抢注、恶意异议等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同时纳入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异议程序打击恶意行为的作用。因此,企业需要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应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获准注册,也可以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企业或相关人员应该有勇气捍卫自身品牌。实际上,近年来已经有一批保护商标的例子呈现在我们眼前。在“皮皮鲁”被抢注为餐厅商标后,“童话大王”郑渊洁不懈努力积极维权,终于在今年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郑州皮皮鲁西餐厅”的“皮皮鲁”商标无效;天津著名老字号“狗不理”的商标曾在日本遭抢注,在10年的谈判与交涉下,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于2007年9月拿回了遭抢注的两个“狗不理”商标;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等三类商标,已被一家名叫欧凯的德籍公司于2006年3月在德国注册,历经3年维权,“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
相信,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越来越好、人们的商标维权意识逐渐提高的情况下,商标维权的信心和底气将会进一步集聚,让更多人对商标抢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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